浙江云和赌徒出借2万 不仅无法收债还被法律制裁

08.04.2016  18:35

  中新浙江网4月8日电(记者 赵晔娇 实习生 王刚 通讯员 吴玉燕)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然而日前,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两人因借贷纠纷闹起了官司后,不仅原告诉讼请求被云和法院驳回,原告和被告都被该院施以民事制裁。

  原告阿虎和被告阿东是两个爱好赌博的人,经常在赌桌相遇,两人“志趣相投”也就成了朋友。2014年初,阿东“风头差”,输了很多钱,一心要翻本的他便想到向赌场正得意的阿虎借钱。阿虎明知这钱是用于赌博的,还是爽快地给了阿东20900元现金(借款22000元扣除预付利息1100元)。

  归还了9000元之后,剩下的钱阿东拿不出来了。阿虎多次催讨无果,只得到一张借条,无奈只能将阿东告上法院。

  云和法院审理后认为,阿虎在明知阿东借款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借款,因此形成的“借贷”关系属于无效民事法律关系,该院不予保护。遂驳回阿虎的诉讼请求。

  同时,云和法院对两人做出了民事制裁,收缴阿东的非法所得人民币11900元,并对两人各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同时责令两人向该院书面具结悔过。

  赌博有违公序良俗,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在明知他人借钱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仍向其借钱,由此形成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受到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