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推行山塘水库确权抵押贷款
借力“试点”东风,推进产权改革
云和县推行山塘水库确权抵押贷款
【本站5月16日讯】2014年,云和县被列入浙江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国家试点县,面对“试点”机遇,云和县委、县政府把握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变资源为资产,变资产为资本,理清了权责,拓宽了“三农”融资渠道。截至目前,该县共完成30座万方以上山塘和6座小型水库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并完成2座山塘抵押贷款共计40万元。
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改革责任落实
该县成立了以水利局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督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该县制定了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主要范围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由乡、镇(街道)及以下所有和管理的小型水库、山塘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其他堰坝、堤防等工程根据具体情况适量列入;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做到“三有五落实”,即工程逐处做到产权证书、运行制度、工程档案“三有”,工程逐处做到管理权、使用(经营)权、管护制度、管护经费、监管责任“五落实”。
科学组织,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通过前期准备阶段、试点阶段、试点总结阶段和全面推广阶段,该县采取明晰工程所有权、明确工程管护权、搞活工程经营权、落实工程管护经费、加强指导和监督等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县水利局制作了试点山塘水库的《农村水利工程确权审批表》和《工程产权确权公示表》,明确了工程名称、地点、用途、产权权利人以及基本特性,两张表格要求由村委签署意见,所在乡镇(街道)复核并公示后报水利部门备案。2014年完成11座山塘和4座小型水库产权制度改革。2015年完成11座山塘和2座小型水库产权制度改革。2016年完成8座山塘产权制度改革。2017年计划划分出各村重要渠道的管理范围、长度,明确各村的防洪堤、堰坝工程,逐步落实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盘活资产,拓宽渠道,缓解资金燃眉之急
为盘活水利资产,经与县人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多次对接沟通后,明确可以利用已确权的山塘水库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用于农村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有效地缓解农村集体资金筹集压力。2015~2016年,经宣传发动、自主申报、对比选择,该县确定元和街道苏坑村和尚庄山塘、沈村村仙姑岩山塘为确权抵押贷款试点项目。两座山塘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后,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出申请,成功从当地农村信用社顺利贷款各20万元,用于两村的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目前两村饮用水工程均已顺利完工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饮水条件,使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产权移交,落实管护,激发农民参与热情
该县一直以来都用乡、镇(街道)作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业主单位,为明晰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归属,县水利局制定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确权移交管理办法。在工程完工验收时,县水利局督促乡、镇(街道)及时与受益村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单上明确工程主要建筑物、建设地点、验收时间、产权归属、管理主体、管护人员等内容。移交手续一式三份,乡、镇(街道)和村委各一份、水利部门备案一份。通过水利工程的产权移交,明确了投资、建设和管理主体,增强了各方主体责任意识,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机制,有效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在政策处理上实现“少处理”“零处理”,加快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村民自觉投工投劳,主动参与监督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
通过水利工程移交确权、抵押贷款,该县有效地盘活了农村水利资产、拓宽了筹资渠道,明确了管护主体、激发了群众参与积极性,破解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重建轻管”难题,对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