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四力齐施推进乡村振兴

04.01.2019  14:50


一是做强优势产业,彰显地方特色。根据本地农村产业特色,制定雪梨、茶叶、油茶等产业的补助标准,鼓励农产品生产主体使用“丽水山耕”和县域公共品牌。对新入驻国内外知名营销网站的农产品电商,其销售额在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达1万元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设备购置费补助;年销售达20万元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

二是坚持高质高效,力推质量兴农。对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的先进机械进行补助,进入省购机补贴和新产品目录的,按中央补贴资金1:1的标准进行叠加补助;引进首台(套)技术含量较高的农业机械的,按购置价格的6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同时,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购买使用本县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并按照年度推广补助实施方案给予相关补助。 

三是培育新型主体,增强发展后劲。大力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鼓励和扶持来料加工业发展。对村集体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产业,固定加工场所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固定从业人员达20户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年支付加工费  20  万元以上的经纪人,以银行转账凭证为依据,按年支付加工费总额的2%给予奖励。

四是创新体制机制,融通资源要素。将生产基地、农文旅融合项目建设涉及荒芜耕地的,列入翻耕、复垦项目扶持环节,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补助标准。同时创新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建立村集体承担向农户流转、再由村集体转包给经营业主的工作机制。对流转面积达50亩以上,且流转年限20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村集体200元/亩的工作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