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发布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近日,《云和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统筹协调发展,开创全县民族工作新局面,云和县在完成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任务后,发布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少数民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十二五”期间,云和县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稳步发展,民族群众收入持续增加,至2015年,全县少数民族农村居民实现人均收入达到12732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20.5%;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打通雾溪——安溪乡际公路,大坪旧村改造、安溪畲乡风情小集镇、新岭村杉坑岭新建小区等一批民族村人居改善重点项目相继实施,安溪—雾溪畲乡风情精品旅游线建设初显成效;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取得突破,7个民族村启动或完成的特色村寨建设;社会事业发展获得稳固保障,两个畲族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接近100%,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和巩固率达100%,小升初比率达100%,初升高比率达96.2 %,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丰硕成果,成功承办全省民族文化发展工作研讨会,编印出版《云和县畲族志》、《畲族哀歌选》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小康示范村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
“十三五”规划提出了要以区域统筹有效带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以精准发力切实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生,以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内生动力,以开放包容有序推动各民族和谐融入,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确保全县民族工作与全市同步走在全省前列,进一步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围绕“十三五”发展“民族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区域统筹发展取得新进展、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更加均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走向深入”四大目标,将实施“坚持创新发展,推进云和民族经济发展试验区建设”、“坚持特色发展,致力发展民族美丽经济”、“坚持协调发展,着力改善社会民生事业”、“坚持和谐发展,构建民族工作新格局”四大主要任务,落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确保财政资金投入稳步增长”、“完善民族工作考评体系建设”三大保障措施,明确“改革创新、基础改善、产业发展与群众增收、社会保障、教育事业、民族文化、人才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项任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