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

12.01.2017  18:34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档案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全省档案部门要深刻认识《规划》的重要意义,掌握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档案事业与全省各项事业同步实现跨越发展。

        一、乘势而上,科学部署云南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是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云南新定位、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推进依法治省,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给全省带来强劲发展动力。省委、省政府将档案工作作为政府自身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不断加大投入,“十二五”以来,全省档案事业进入发展快车道,各个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特别是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建馆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县级综合档案馆平均面积达 5000 平方米以上,是原面积的 8倍多,制约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得以有效缓解;全省档案数字化总量超过 2.3亿页,数字档案馆建设有力拉动档案工作全面发展;全省档案资源总量突破千万卷大关,民生档案极大丰富,15 个云南特有少数民族档案得到抢救与保护; 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得到加强,档案事业经费持续增长,人员编制普遍增加。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云南档案事业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发展基础得以夯实,全面推进工作的条件得到强化,厚积薄发,扬帆起航正当时。省政府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讨论、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发展的脉搏,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决策部署,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档案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档案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格局,实施“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安全第一”战略,深入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对“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做出科学谋划,及时编制和印发《规划》, 必将有力地引领和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实现科学发展、 跨越发展。

        二、创新驱动,五大任务引领云南档案事业转型升级

        《规划》按照供给侧改革的要求,准确判断云南档案事业的发展态势,将“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的方向定位为“加快提质增效,实现转型升级”,推动全省档案工作从机关属性向公共服务属性转变,从文件管理向构建社会记忆转变,从仓库保管向信息化建设转变。明确“初步实现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基本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服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体系,实现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比 2010 年翻一番,建筑面积比 2010 年翻两番,数字档案总量比 2010 年翻三番”的发展目标。 为此,《规划》重点突出档案法制建设、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利用服务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任务,拉动全省档案事业全面科学协调发展。

        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档。依法治档是档案事业科学跨越发展的根本保证。《规划》把全面推进依法治档作为五个重要任务之首,是其他四项任务的统领和依据。依法治档,要有法可依。《规划》提出建立健全地方档案法规标准体系,要求修订《云南省档案条例》、制定 《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档案事业发展的法制保障机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与有关行业、部门沟通协作,制定或修订各类专门业务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保障档案工作与各项事业发展同步推进。依法治档,要依法行政。《规划》提出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督,要求按照公开的权责清单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及档案执法检查等工作,确保档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依法治档,要加大宣传。《规划》提出要增强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做好档案“七五”普法工作,强化档案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公众档案法治意识。

        明确全力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资源建设是开展档案工作的基础条件,事关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云南省还存在着档案资源不够丰富、结构不够全面、特色不够鲜明、与民生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规划》从数量、结构等方面对未来 5 年档案资源建设工作作了明确要求,提出实现国有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量和结构双突破。在数量上,要求严格执行档案接收进馆制度,依法接收各单位应移交的档案, 到“十三五”时期末,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 档案总量要从目前的 1009 万卷增加至 1720 万卷,实现档案资源全覆盖。在结构上,要求立足地方特色,积极收集征集反映云南特色支柱产业发展、少数民族历史文化、云南传统风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具有云南历史特征的特色档案及重大活动、民生凭证类档案,到“十三五”时期末,省、州市和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民生凭证类档案及特色档案数量分别达到馆藏总量的30%、50% 和80% 。此外,《规划》还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资源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档案精细化管理,经济园区等新型组织建立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和制度,乡镇(办事处)要构建为民服务档案资源,并推动建立乡镇档案馆,村(社)要围绕维护群众利益收集档案,开展家庭档案保管。

        明确深化和拓展档案利用服务。利用服务是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是档案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衡量档案部门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因素。档案在利用服务这一阶段主要有“资政、惠民、育人”三项功能,围绕这三项功能的发挥,《规划》就服务大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档案文化产品开发、提升查阅利用水平等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其中重点要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在新馆开馆之日,要建成1个常设性“历史记忆展”,全方位反映本地民族团结进步的历史发展轨迹;每个国家综合档案馆每年举办 1个以上专题展;省、州市级及有条件的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每年开发 1个以上档案文化产品;档案查准率及查全率均达到 90%以上。

        明确强化档案安全保障建设。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和底线,是档案部门的基本任务和第一要务。针对全省档案基础设施设备还未全面完善,档案安全管护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规划》分别就档案馆、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及档案抢救与修复、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等方面作出了要求。《规划》提出,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省、州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积极推进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建设;建筑面积、功能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州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纳入本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新建或改扩建;全面建成国家标准的县级国家档案馆。《规划》要求档案馆(室)应合理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省档案馆要建设全省档案抢救与修复中心。

        明确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档案工作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档案事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 《规划》充分考虑到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从档案数字化建设、电子档案收集、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档案信息共享和远程利用、参与大数据中心建设、电子档案备份六方面,对档案信息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规划》要求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部门要把握档案数字化战略方向,以馆藏档案 100% 数字化及接收进馆档案 100% 电子化为基本标准,明确至 2020 年,全省馆藏数字化档案总量达到 7 亿页;实现电子文件即时归档管理,2001 年以后形成的档案,在移交档案馆时,要同步移交电子(数字化)档案。省国家综合档案馆要科学安全完成数字档案馆建设任务;州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数字档案馆;已建成新馆的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及时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各单位档案室要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加快档案室建设工作。省和各州、市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建成本行政区域档案目录中心。

        三、强化保障,夯实档案事业持续跨越发展基础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人才培养、抓好宣传推广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推进《规划》有效实施。《规划》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 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本级综合考核或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规划》执行从严从实。加大对《规划》涉及各项任务的投入力度,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发挥教育在培养人才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档案干部业务培训,重视档案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与档案部门合作,建立人才共同培养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开展档案新闻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和典型宣传,拓展档案对外交流,开展档案国际合作,营造档案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

        四、精准细化,科学具体指标体系落实发展责任

        《规划》既是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又是工作方向的指引,更是落实工作的任务书、责任书。《规划》充分考虑地区、部门差异和基础条件不平衡因素,将各项目标任务区别为约束性或指导性发展要求,围绕档案资源体系、利用体系、服务体系及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归纳,制作出 4 大类 19 项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可量化、可考核的发展指标体系,每一项指标都综合串联有关任务要求,精准细化,明确具体的数量或质量标准,从而将《规划》转化为全省各级档案部门的工作责任。

        《规划》确定的发展指标体系是全省开展“五位一体”建设对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体现人民群众对档案的迫切需要,是省委、省政府给全省档案部门下达的重要任务。云南省各级档案部门要将《规划》制定的发展指标按年度进行分解,转化为每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部门和人员,并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形成工作安排部署与检查考核配套的机制,确保各项发展任务落到实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规划》,为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开启跨越赶超模式。各级档案部门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努力找差距、找办法,锲而不舍、奋力开拓,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力促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构建全面覆盖、精细管理、便捷利用的云南档案工作新格局,不断为云南改革和发展贡献智慧、提供支撑、凝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