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还敢签阴阳合同吗?后患无穷!

16.06.2018  00:12

近日,影视圈偷税漏税的新闻让“阴阳合同”一词频登热搜榜。在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是指交易双方就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且房屋出售价不同的转让合同。一份用于缴税、过户、审批贷款等称之为“阳合同”;另一份则是交易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称之为“阴合同”。虽然看似动动笔头就能省下一笔不小的税费,但其实这种操作隐藏有非常大的风险!近日,曹女士就在“阴阳合同”上栽了跟头。


杳无音讯,80万余款无处可寻

杭州的曹女士看中了一套价值400多万的房子,与房东杨某签订了定金合同,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并承诺1个月之内支付首付款200万元,贷款审批通过后进行过户手续。

为抓紧凑齐首付款,曹女士委托中介低价出售自己现有的一套小户型住宅。没过几天,中介经纪人带了一对张姓夫妻来看房,洽谈很顺利,双方以200万元的价格签订了定金合同。

在签订转让合同时,买家张某打起了感情牌:“能不能转让合同只签120万,赚钱不容易,这样操作可以少缴纳好几万元的税费。”曹女士一开始不同意,觉得转让合同签120万元没保障,万一买家反悔怎么办?这时,买家张某信誓旦旦保证:“没问题的,我们再签一个200万元的补充协议,你的房款不会受任何影响。”曹女士有点懵,半推半就之下就签署下了“阴阳合同”!

这之后,曹女士悔不当初。原来买家张某支付了120万元的购房款之后与曹女士一起办理了产权过户,曹女士一直催问张某80万元余款。可张某一直找理由拖延,最后发了一条微信说:“我已支付全部房款。”之后,人就杳无音讯了。

曹女士万分心急,自己签了定金合同要买的房子马上要付首付款,如付不出,10万定金将打水漂。于是,曹女士联系中介,中介表示也联系不上人,只能尽量帮忙找找,并建议拿补充协议去法院起诉买家张某。可是,曹女士联系张某一直提示手机号码不存在。曹女士联系律师,律师表示可以民事诉讼。但是,另一边,曹女士因不能按约支付自己心仪房屋的首付款,造成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签了“阴阳合同”,且不说曹女士承受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就经济损失上来看,房子没买成失去了机会成本,赔了违约金;自住的房子成了别人的却没有拿到应有的价款,还得请律师打官司。


后患无穷,坚决抵制签订“阴阳合同

市住保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阴阳合同”的签订充满风险,后患无穷。

一是合同无效。阴阳合同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署的合同自始无效。

二是偷税逃税追刑责。阴阳合同中存在的偷逃契税行为,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出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会受到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如若偷逃税数额达到法定起刑标准时,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交易纠纷频频出现。阴阳合同所带来的交易风险对买卖双方而言是均等的。无论是做低价格逃避税费,还是做高价格骗取贷款。一旦买方或者卖方要求以网签价格进行交易,对方都将陷于困境中,采取协商、催讨、起诉方式,都会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而且,由于存在虚假纳税申报,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恶意骗取贷款的违法行为,买卖双方均要面临法律追责风险。 

因此,每一位遵纪守法的公民都应对逃税漏税、骗取贷款等的违法行为有深刻的认知,合同的签订应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双方签订的合同只有得到法律确认才能被认定为有效,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合同效力有瑕疵,那么当事人的权利就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严密保护。

  “买房子”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大事,如签署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买房的风险势必会剧增。抱着“侥幸”的心态签署阴阳合同,如果双方因交易发生纠纷,法院就要对阴阳合同的订立情况及其效力进行审查。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基于“”合同办理的过户手续就会因登记不实而被撤销。

市住保房管局工作人员郑重提示市民,对于签订“阴阳合同”的违法行为,应坚决抵制,并立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