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的夫妻情谊 我该怎么办?

23.03.2015  09:39

昨天,有微友发微信咨询快报律师团:我与爱人二十多年情谊,现在他却有了另外的女人,真是始料未及,心有不甘啊,这些年来,我在外面忙于发展事业,将他疏忽了,他跟那个女人认识至今两年多,已经有了感情,我爱人现在是家里舍不得,家外放不下。

知道这件事后,我已经静心半年多,将更多精力投注家庭,给爱人做营养早餐,可他还未与她彻底割断。我每天都在煎熬中度过,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体重急剧下降十斤!我痛恨这个女人,如果我将她打成残疾,比如断腿,然后主动投案,那么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大概会被判刑几年?

王永皓: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答:按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你若用犯罪的手段报复对方,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婚姻生活中不论遇到什么问题,首先要尝试与对方开诚布公地沟通,双方互相体谅、换位思考,尽量冷静、理智地解决问题,千万不要走上极端道路,否则只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后果。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琳        编辑: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