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到宝宝了?打的上高速 司机竟加收“惊吓费”

13.07.2016  13:08

  打表费59元,过路费9元,出租车司机却要收80元,自称多出的12元是补偿给自己的“惊吓费”。7月12日,家住南充市顺庆区潆溪街道办的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桩“奇葩”事。随后,记者也从南充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了解到,该车司机万某已承认自己未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费用的事实,执法人员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按照《出租车管理条例》依法进行相关处罚,并责令其退还乘客多收的12元。点击进入下一页

  乘客反映

  打出租走高速

  司机要收“惊吓费”

  “要不是着急赶车,我非得好好和他理论一番。”说起自己的“奇葩”遭遇,李女士简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她告诉记者,因为自己前几天在内江定了新车,这次是准备过去完善提车手续。

  于是李女士从网上预订了7月12日下午1:30南充——内江的车票,准备过去将爱车开回南充。

  12日中午12:30,临近发车时间,李女士却还在离车站10多公里远的潆溪,一直没有打到车,连忙从某打车软件上叫来一辆车牌号为“川RT05XX”出租车。

  “刚上车,他也没问我具体到哪,直接就往前开。”她回忆说,车子起步后,司机便询问是否打表?眼瞅着发车时间在即,李女士便希望司机可以通过绕城高速到嘉陵汽车站,到时候计价器上的金额和过路费都由本人承担。双方达成协议后,出租车由马市铺高速入口驶入,嘉陵汽车站旁高速驶出。

  行驶过程中,司机向李女士提出在支付车费之外,还需支付“惊吓费”,共计80元。而这支付原因则是:“高速车速比市区车速快好多,太吓人,你还是该适当补偿一下嘛。”

  一边是即将出发的客车,一边是索要“惊吓费”的出租车司机。万般无奈下,李女士只有支付80元,悻悻离去。

  部门回应

  司机受到处罚

  退还乘客多收费用

  出租车上高速公路,能否随意增加额外费用?随后,记者也来到南充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从调取的车内监控可以看出,出租车司机确实乱收费。”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出租车载客上高速,除需乘客自己承担过路过桥费、计价器上费用外,无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经过调查,李女士乘坐此车时,计价器显示金额59元,过路费9元,司机确实存在乱收费情况。该车司机万某也承认自己未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费用的事实,执法人员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按照《出租车管理条例》依法进行相关处罚,扣除该驾驶员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分,并责令其退还乘客多收的12元。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陈俊君实习生刘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