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停了一个中转站 萧山企业竟损失6.5万元

28.04.2015  08:24

一份退证查询函,竟让萧山一家化工企业损失了两三万元。

这两天,萧山检验检疫局连续收到了三份来自东盟海关的退证查询函,涉及三家萧山企业货值约84万元的出口产品,这意味着三家企业本来可以享受的关税减免没有了,要多付6.5万元的税。而东盟海关的退证理由是,出口货物运输不符合直运规则。

据统计,浙江去年共收到290份来自东盟海关的退证查询,查询内容主要集中在货物描述不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和原产地标准、签字印章、证书真伪、第三方发票等几类,并无一例因直运规则产生质疑。

萧山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处长王根林告诉记者,近年来,来自东盟海关的退证查询越来越频繁,已形成了东盟海关用以控制双边贸易的隐形壁垒,直接影响了中国企业在东盟海关的货物清关和应享受的关税优惠。

这次我们在一个月之内连续收到了三份退证查询,而且都和货物运输不符合直运规则有关,以前从没出现过这种情况。”王根林说,其他地区的检验检疫局同样也收到了类似的因直运规则而产生的退证,由此可以看出,东盟海关转移了退证查询的重点。

面对首次出现的涉及直运规则的查询,萧山检验检疫局开展相关调查,尤其对所涉货物的出运路线进行了重点核查。经核实,这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确实经过第三方地区中转,但企业在没有获取货物具体运输细节的情况下就错误地按照直接运输申报原产地证。

王根林解释说,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第8条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第21条有关直运规则的规定,当货物运输确实经过第三方国家或地区中转时,必须提供未再加工证明等证明文件。三家企业所申领的原产地证书的确不符合直运规则,因而造成了退证查询,影响了企业在东盟海关的货物清关和应享受的关税优惠。

企业在通过货运代理进行出口的过程中,普遍都不注意货物是如何运输的,有没有中转,而货代公司也不会主动告知运输细节,这已然形成了一个被双方默认的规则。因此,很多已办理的原产地证书都存在有因直运规则不符而被退证的风险。退证不仅仅是没有关税减免,之后可能会出现向东盟海关补交保证金等情况,企业应该重视中转问题。”王根林提醒说。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楼安娜 通讯员 陈佳莹 钟立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