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遇欺诈“退一赔三” 新消法眼里不揉沙子
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逐渐从单纯消费者维权的节日上升到了全社会关注的高度。汽车由于是大宗消费产品,并且保有量不断攀升,毫无疑问又将成为投诉维权的“高发区”。
在杭州的“汽车维权大会”和“问题车展”上就有不少车主赶到现场寻求帮助,奔驰多车轮胎鼓包;宝马MINI车竟然有臭味;豪车法拉利多处问题;牧马人漏雨……质量问题小到刹车片,雨刮等零部件的质量缺陷,大到发动机、变速器的损坏,而有质量问题就有相应的消费纠纷。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大家不妨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有说服力的证据,走法律程序,按照消法的“退一赔三”规定,不但能退还购车款,还可以获得三倍赔偿,恭喜你赚大了!
新《消法》实施后全国首例家用汽车退一赔三案例:
在山东,一位刘女士买了一辆菲亚特,提车之后发现该车曾经补过漆。更离谱的是,刘女士在另一家4S店免费首保时,被售后人员告知,该车已经过了免费首保期,并打出一份维修合同,显示车主姓王。再次调查发现,该车曾经卖给过一个姓王的人。刘女士到4S店要求退车,协商未果。于是一怒之下告到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当地中级法院认为证据确凿,4S店存在欺诈行为,退回刘女士购车款12.8万元,并按购车款的3倍赔偿,总计38.4万,这就是全国首例汽车界“退一赔三”。
无独有偶,2015年4月12日,消费者姜楠从北京华德宝公司汽车销售4S店内购买了一辆价值63万元的宝马X5汽车,后来无意间在4S店的内部系统中发现该车曾在2013年11月因质量问题拆卸过发动机、变速箱,更换过发动机曲轴等主要部件。姜楠认为,对于这样的重大维修,华德宝公司从未告知过自己,构成消费欺诈,向朝阳法院起诉了华德宝公司,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北京华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向原告车主退还购车款63万元,并予以三倍购车款的赔偿,总金额达到250余万元。
河南的毕先生19万多元买的新车,刚上牌却发现引擎盖与车架号不一致,找到4S店交涉被告知:“已提前给车主说过,车换了引擎盖了”,且确认单中都写了……毕先生接受不了,将4S店告到开封金明区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经历了一年多的奔波、煎熬,开封金明区法院一审认定,开封中原亚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按照实施的“新消法”,判决4S店赔偿毕先生购车款57.2万元。
这三个案例告诉我们“退一赔三”的积极意义在于,在买车用车过程中,如果有什么怀疑、不满,爆发了纠纷,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请搜集有效的证据,走法律程序。不要动辄冲突、堵门、拉横幅、甚至打砸、流血。尊重并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何况,“退一赔三”最近接二连三的判例表明,除了震慑商家,官方正在鼓励你充分运用法律武器,解决买车过程中的纠纷。解决纠纷关键的一点是你的证据要充分、完整,在购车过程中要保留好各种单据。
什么是“退一赔三”?退一赔三: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比如,经销商把一辆二手车当新车卖,或把一辆退货的“三包”车当新车卖,就属于欺诈,按照“新消法”,原价20万元/辆的车就要退20万元车款再赔偿60万元。如果造成生命和健康严重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40万元惩罚性赔偿。
下面我们总结了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方面,希望大家可以牢记,在未来的提车过程中可以尽量避免。
1.提车时车辆要洗干净
这一点绝大多数4S店可以做到,不过少数4S店会因为车辆不算太脏而忽视这一环节,我们在提车时一定要求将车洗净,对于车身检查会方便很多。
2.查看行驶里程
新车交车时,行驶里程一般在100公里以内(部分品牌要求新车里程数不得超过30-50),交车前需特别注意。
3.车灯要检查
车灯是很多朋友忽视的一个方面,因为提车肯定是在白天进行,良好的光线下很多车主想不起来开灯检查,其实车辆灯光系统是车辆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环节一定不能忘记。
4.查看存油量
很多刚刚提车的朋友,一时兴奋开着新车就往家走,不曾想多数新车内油量很少,路途稍远就会停在半路。
5.确定保险生效时间
不少车主买了新车第一时间就是享受有车后的便捷生活,不过不要忘记,车险会在提车当天夜里12点才会生效,在这之前有些小刮小蹭可就要自掏腰包了,所以技术不够过硬的朋友,最好提车当天不要将车开到容易出事故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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