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大商场2万5买包包,回家打开包一看不开心了!

29.04.2018  19:00

包治百病?

最近,李女士在杭州 城迪奥专柜买了个包包却买出了一肚子不开心:

4月25号晚上9:00我去了某一家迪奥专柜,看中一个包,买的时候看的是样品,我问店员这个包多少钱, 她说是25000一分都不能让 ,我把这个包买下来了。回去的时候打开,里面有一张标签, 上面写着人民币22000

第二天我去问商家,她们说前一天调价了,但是当时她们没有告诉我。

我觉得每个商品都应该明码标价,她们应该把小标签放在外面。就算是调价,应该跟我说,作为消费者,我是有知情权的,我知道了再决定我要不要买,要调价应该把标签的价格改过来。我的诉求就是按照法律的程序,他们违反了哪一条,作为消费者,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2万2标价的包包现在卖2万5 ???

李女士购买的包包

记者联系了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唐侃洋律师,他给出这样的建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第三款非常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这个明码标价不是说只局限于吊牌价。如果价格提高,也应当以其他临时性的方式进行处理,口头是不够的。

来源:西湖之声《1054朋友圈》        作者: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