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07.09.2015 00:29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九小场所”指小商店、小学校(含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小医院(含诊所)、小餐馆、小旅馆、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含洗浴、足浴)、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
一、对“九小场所”经营者来说,火灾预防应注意以下10点: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2.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3.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保证防火间距、防火分区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和动火安全管理,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
6.维修时如需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7.不得私自拉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人走时必须“关电源、关煤气、关门窗”。
8.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保证所有人员达到“一懂三会”要求。
9.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10.门窗不得安装铁栅栏、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电动自行车应远离可燃物停放,电池充电时间不得超过10个小时。
二、对“九小场所”内的市民来说,遭遇火灾逃生时则需牢记80字口诀:
熟悉环境,出口易找;
发现火情,报警要早;
保持镇定,有序外逃;
简易防护,匍匐弯腰;
慎入电梯,改走楼道;
缓降逃生,不等不靠;
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被困室内,固守为妙;
迷离险地,不贪不闹;
组织疏散,切勿旁观。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7.09.2015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