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档案局(馆)领导接待服务日 听民声、解难题、办实事、出实招
21.01.2015 12:09
本文来源: 档案局
1月15日,群众徐某前来市档案馆为其在唐山经商的侄女办理“无婚姻档案证明”,工作人员审查其提供的资料后,发现当事人未能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而根据乐清市档案馆现行的档案查阅服务规定:委托他人查阅婚姻档案需持公证处委托书。徐某提出异议,认为公证处办理一张委托书需要200-300元的费用,觉得“这是政府部门故意设置门槛为难群众,变相搞创收”。正在大厅值班的郑晓春副局长,了解该情况后接待了徐某,仔细倾听徐某的诉求并审查材料。在与徐某耐心解释档案查阅政策的同时,他吩咐编研利用科负责人查找“委托查档”有关规定制定的依据,从依法和便民两个角度全面审查论证,并要求了解其他县市区和相关单位的做法。随后,分管编研利用的郑晓春副局长在查阅大厅召开现场办公会,经过紧张有序的讨论分析,决定简化委托查档的手续,把原定规定需要提供“公证处委托书”改为“个人签章委托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将个人委托书样本上传档案网站供利用者直接下载。
乐清市档案局积极创建“情系民生·档案惠民”服务品牌,不断创新载体,丰富服务手段,推出“异地查档、跨馆服务”、“电话预约”、“领导接待服务日”,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乐清市档案局编研利用科 夏荷
2015年1月20日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1.01.2015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