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档案局(馆)领导接待服务日 听民声、解难题、办实事、出实招

21.01.2015  12:09
为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提升档案工作服务水平,乐清市档案局将“局(馆)领导服务接待日”制度作为党的群众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每月15日由局(馆)领导班子成员依次轮流到查阅大厅接待服务对象,体验一线服务岗位,并与前来办事的群众深入沟通,主动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和协调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深入查找分析档案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畅通了领导班子与基层群众的沟通交流渠道。

1月15日,群众徐某前来市档案馆为其在唐山经商的侄女办理“无婚姻档案证明”,工作人员审查其提供的资料后,发现当事人未能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而根据乐清市档案馆现行的档案查阅服务规定:委托他人查阅婚姻档案需持公证处委托书。徐某提出异议,认为公证处办理一张委托书需要200-300元的费用,觉得“这是政府部门故意设置门槛为难群众,变相搞创收”。正在大厅值班的郑晓春副局长,了解该情况后接待了徐某,仔细倾听徐某的诉求并审查材料。在与徐某耐心解释档案查阅政策的同时,他吩咐编研利用科负责人查找“委托查档”有关规定制定的依据,从依法和便民两个角度全面审查论证,并要求了解其他县市区和相关单位的做法。随后,分管编研利用的郑晓春副局长在查阅大厅召开现场办公会,经过紧张有序的讨论分析,决定简化委托查档的手续,把原定规定需要提供“公证处委托书”改为“个人签章委托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将个人委托书样本上传档案网站供利用者直接下载。

乐清市档案局积极创建“情系民生·档案惠民”服务品牌,不断创新载体,丰富服务手段,推出“异地查档、跨馆服务”、“电话预约”、“领导接待服务日”,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乐清市档案局编研利用科 夏荷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