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 “保护金融债权推一把,帮扶企业发展拉一把”

15.02.2016  09:36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速放缓带来的影响,作为浙江经济重镇的乐清,也遭遇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之受银行贷款担保链的牵连,部分企业面临发展寒冬,银行债权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此,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既着力保护金融债权,又兼顾帮扶企业发展。

    加快金融案件审理 减短诉讼周期

    乐清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及标的额呈“井喷式”攀升。去年以来,乐清法院共审理金融借款案件3318件,涉案标的额56.65亿元,同比再分别增长69.72%和188.3%。

    面对金融案件快速增长,乐清法院多措并举加快办案进度,出台规定下放金融借款案件裁判文书签发权限,实行全院增援金融庭办案、院庭长带头办案、后勤部门参与办案,第四季度以来,周六开庭233件。

    同时,乐清法院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司法建议等方式给银行出谋建言,促进银行合力化解金融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率。

    为了尽快办案,法官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金融庭法官包秀露是乐清法院办案最多的一位,去年办结案件382件,结案标的额9.67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金融案件。

    去年11月16日,包秀露要开庭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乐清支行诉被告华通机电公司、胡某、吴某等人保证合同纠纷10个系列案,由于原、被告是相同主体,为提高审理效率,特意安排同一天集中审理这些案件,开完庭已经华灯初上。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最大化实现金融债权

    随着金融审判案件的增加,金融执行案件水涨船高。由于被执行人偿还能力普遍不足,有些被执行企业在资金链发生断裂后,负巨额债务,有些被执行人则还贷态度消极,能拖则拖,能躲则躲,执行工作难上加难。

    乐清法院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穷尽执行措施,依法惩戒制裁。充分运用查控机制,全面调查执行线索,积极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全力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对抗阻挠执行、逃废金融债权的,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搜集、固定证据,依法予以制裁。去年,3人因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乐清法院利用周末加班人员容易集中的优势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仅去年11月21日,乐清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腾退、移交两处已经拍卖成交的厂房,查封了另外四处厂房及15处住房,传唤了10名被执行人,拘留1人,扣押车辆一辆,执结案件8件,发放执行款1366万元。

    促进银行企业合作 帮扶企业脱困

    浦发银行温州乐清支行向乐清法院起诉要求金龙控股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代被保证人朗诗德电器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申请查封登记在金龙控股公司名下的一处房产和两处国有土地使用权。

    乐清法院依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依法查封了上述房产与土地。因该两处土地已向建设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查封后致使金龙控股公司无法办理转贷手续。

    经乐清法院沟通协调,浦发银行温州乐清支行同意临时解除对抵押物查封,成功为金龙控股公司实现了8600万元的转贷,有效避免了企业担保链风险的蔓延。

    在涉金融借款企业中,有一些企业确实因经营不善面临倒闭,而有一些企业则是受担保牵连影响。据统计,联保互保借款合同纠纷所占比例达82%。担保风险由个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向中小企业和企业集团传递。去年来,乐清法院审理的金融案件担保涉企业834家。

    乐清法院坚持差异处置,维护金融债权与保护企业发展并重。对确有市场有潜力的困难企业积极予以帮扶,促成银企合作,采取分期执行、代位执行、抵债返租、债权转股等灵活执行措施,放水养鱼,既保全企业的有生力量,又最大限度提高金融债权受偿率,缓解和遏制不良贷款的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