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路昨发生路面塌陷
紫之隧道洞内局部坍塌导致
无人员伤亡沿线交通受影响
【时报评论】
安全质量与速度
□时报评论员 刘翔
杭州又发生路面塌陷了。
昨天早上,之江路之浦路口以西200米左右发生路面塌陷,经查实,是紫之隧道穿越之江路施工时,“有不明土体突然涌出,洞内的拱架承受不了,土体下滑,之江路下形成空腔,造成塌陷。”事故发生后,交警紧急封路,时值早高峰,加上之江路是转塘通往杭州城区的主干道,给不少市民出行造成了不便,不过万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发生。
为什么开篇要说“又”呢?杭州近些年见诸报端的路面塌陷的事故不算少,在2008年,灵隐路至梅灵北路下穿通道工程曾发生过塌方事故,当时一辆途经该路段的出租车掉入十几米深的坑洞内,车上有4人,其中3人及时逃脱,1名女乘客送医后不幸遇难。
这次塌方事故没发生人员伤亡,但是有些话还是要说,不是杞人忧天,是未雨绸缪,我们不能等到惨痛事件发生了,再来反思再来检讨。
经常能看见施工工地上挂着大幅标语:“赶在××时间前,完成××工程,向杭州人民献礼。”我们不能说发生的事故都与赶工期有关,不过赶工期又的的确确在施工单位常见,也的确是很多事故发生的主因。尽快完成工程,给城市带来更多便利,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让“被献礼”的杭州人民在“××工程延迟完工但事故率为零”“工程完成提前但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之间选择的话,我相信很多人会选择前者。
是安全质量第一?还是工程速度第一?这和当年“公平与效率之争”一样,是不用太多争论的问题。一个城市重大工程,提前完工了,但是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能说这样的工程是合格的吗?
令人欣慰的是,主政一方的政府官员观念上也在发生着变化,“保安全保质量是前提”,也就是说,在工程安全与速度的排序上,已经有了明确答案:安全才是我们最想要的。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评论员 刘翔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