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调解一起代营网店纠纷

09.10.2017  17:38

  季某平时在义乌国际商贸城从事母婴用品批发,近些年,他看到身边很多朋友转行从事网店经营,不少人都经营的不错,赚了不少钱。季某有点眼红,他不想放弃国际商贸城的生意,又分身乏术,后来听朋友介绍在海客电商园找了个代理公司,每年支付16800元,自己只需要负责发货,日常运营全部由对方打理,希望从网店中赚取一桶金。
  然而事与愿违,代理费交后几个月,季某发现其店铺生意不见好转,每天的营收少的可怜,想不明白的季某主动登陆其阿里巴巴店铺,竟然发现其店铺因刷单被扣分,并且有两次记录!季某不干了,找到义乌市场监管局江东市场监管所,要求对方给个说法。
  江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对于季某的陈述,代理公司负责人赵某表示认同,但他提出,公司刷单的行为也是为了短期内提高该店铺的积分,积分上去了,店铺的生意就好做了,只是运气不好,被平台管理方发现并扣分,希望季某谅解。季某表示,代理公司采用刷单的手段运营店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并且造成店铺扣分,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他要求解除代理合同,对方全额退还代理费用并赔偿损失。
  在调解过程中,赵某表示愿意退还代理费用,但季某店铺内所有商品介绍信息均为公司精心制作,花费大量精力,公司要求季某将店铺内所有商品下架,并不允许今后继续使用代理公司制作的商品介绍。季某表示上述信息本身就用于描述店铺内的商品,他以后运营店铺还需要使用上述信息,不同意赵某意见,双方僵持不下。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首先指出,赵某经营的代理公司擅自使用刷单违法手段运营店铺,属于欺骗消费者的不诚信行为,责令代理公司马上停止刷单。因为刷单造成季某店铺被扣分,代理公司存在过错,季某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此已无争议;至于季某店铺内商品介绍信息,是由赵某公司一手制作、上传,季某并没有付出实质劳动,对于上述信息不享受任何权利,赵某的提议应予支持。
  听取工作人员解释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赵某当场全额退还16800元代理费用,季某同意将店铺内所有商品全部下架,并承诺今后不使用该代理公司制作的商品介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