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现“非盗号”类新型诈骗:冒充老板QQ行骗
中新浙江网8月11日电(记者李婷婷 通讯员陈正明)员工服从领导这是惯例,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这一特点趁虚而入,冒充公司领导,利用QQ聊天软件向公司财务人员实施诈骗。11日记者从浙江义乌公安局了解到,近期该市出现了一种“非盗号”类的新型QQ诈骗手法,今年5月以来已发生该类案件8起,损失200余万元。
这种新型QQ诈骗的特点是,案犯新注册一个QQ号码,通过更改QQ备注资料来冒充公司老板,向员工实施诈骗。由于此类诈骗手法的作案对象多为公司财务人员,所以被骗资金通常为公司资金,往往损失金额巨大。同时,因此类诈骗手法不需实施盗号行为,技术含量不高,所以很容易被效仿。据义乌警方侦查发现,“非盗号”类诈骗手法已成为目前最主要的QQ诈骗手段之一。
比如,5月6日14时许,何某报案称:其在北苑街道楼宅二区2幢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办公室上网时,在QQ上被人冒充“老板”的方式被骗人民币40万元;
7月6日,被害人王某(女,21岁,义乌市人)报案称:其在义乌市佛堂镇工业区溪南路某公司办公室上班时,被他人通过QQ聊天假冒公司老总要求转账汇款的方式,分2次共计被骗走人民币86.8万元;
7月9日12时许,陈某报案称:其在稠城街道金茂大厦某有限公司办公室上班时,被人以QQ聊天假冒公司老总要求转账汇款的方式,被骗人民币28.6万元……
类似的案件发案率一直居高不下,办案民警在分析此类案件作案特点时认为,犯罪嫌疑人通过浏览人才招聘网上的招聘信息,物色其中留有QQ作为联系方式的招聘公司为作案对象,之后在互联网上查找该公司的法人姓名、公司地址和经营业务等相关信息资料。接着申请一个新的QQ号码,并将新QQ备注修改成公司名称、法人姓名等迷惑性的信息,之后犯罪嫌疑人利用该QQ冒充“公司老板”联系公司的招聘QQ,并要求其通知公司财务人员添加假QQ为好友,最后犯罪分子利用各种借口对负责公司财务的员工进行诈骗。一般会针对个体经商户或公司企业的老板、法人、财务、会计等作案。
警方提醒,由于此类QQ诈骗手法针对的目标群体十分明确,因此要对公司法人以及公司财务、人事等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企业负责人要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付款规则,对大额资金走账一定要当面或者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核实确认。公司员工尤其是负责财务和人事等在互联网上留有联系方式的员工,不要轻易相信QQ、电子邮件和微信等网上联系方式,特别对未添加好友的陌生QQ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相关规章制度。一旦发现受骗,应及时报警并尽力止损,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