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法制办:行政复议案件每周评议机制形成常态化
为提高复议办案及审理质量,梳理不同阶段案件情况及应对思路,2014年10月份以来,义乌市法制办推行每周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评议会,并逐步形成常态化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评议有利于碰撞智慧。 2014年,义乌法制办收受行政复议案件142件,2015年1-7月份,义乌法制办已收受行政复议案件120件,一些重大、疑难的案件逐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复议案件的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次召开评议会,先由办案人员介绍基本情况,明确争议和疑难所在,接下去,每一位参会人员轮流参与点评,发表自己的观点,在点评中碰撞众人智慧,不仅明晰了案情、争议所在,还有利于从不同的角度理解案件。
评议有利于学习进步。 2014年下半年以来,最高法院先后发布十大政府信息典型案例、十大行政不作为典型案例等,2015年,又面临新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后的准确理解和应对。为适应形势,在每次评议前,大家都尽可能地搜集上级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动态与指导、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类似判例等资料,在评议时作为支持自己观点的重要依据。不管是“被动学”还是“主动学”,法制办成员都在评议过程中实现了办案能力的同步提升,甚至通过争辩,还为下一步法院应诉,抗辩当事人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评议有利于自我监督。 在评议过程中,参会人员通过案件评议,能够客观、全面、立体分析案件,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同时,评议还有利于统一尺度、裁判价值取向及法律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理解适用等问题。通过评议后形成的意见,尤其是发现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在实体、程序方面有不到位情况时,办案人员在与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交流沟通时,底气更足,推动被申请人自我纠正的力度更大。
行政复议案件每周评议机制实行以来,取得较好成效。2015年1-7月份,经义乌法制办审理,被申请人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自行撤回行政复议案件有30件。2015年1-7月份,法院受理对义乌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案件11件,目前还无败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