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浙江首个获评的县级市

11.05.2016  18:56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最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名单,四川省绵阳市、广东省惠州市、北京市海淀区等十一个市(区)获此殊荣,示范时间为三年。义乌市是本次公布的名单中浙江省唯一上榜的城市,也是浙江省首个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县级市。

  曾几何时,“假冒伪劣的天堂、藏污纳垢的温床”的骂名,美国《特别301报告》中入选“恶名市场”,这些都一度让义乌这座拥有全世界最大小商品市场的城市的声誉和形象蒙灰。可是当面对义乌今天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取得的骄人成绩,就连对中国各种挑剔的美国人也不得不摘下“有色眼镜”,在全球“恶名市场”名单中将义乌小商品市场“除名”。

  这一系列变化,正是得益于义乌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发展的大力推动,通过擦亮知识产权这块义乌市场的特殊“招牌”,着力凝聚市场繁荣新的竞争优势,促进义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如今在义乌,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知识产权深深植根于这块商业的热土,日益枝繁叶茂。截至目前,义乌共拥有有效专利12325件(其中发明专利620件,实用新型专利3923件,外观设计专利7782件);全市拥有注册商标80993件,义乌的有效商标量、境内商标申请量和境内商标注册量三项指标在全国县域名列第一,共有行政认定驰名商标22件,省著名商标114件,浙江省名牌产品46个,浙江省级商标品牌基地5个(衬衫、袜业、拉链、饰品,无缝内衣制造)。义乌商标品牌综合实力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县域前列。

  为了适应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的需要,义乌市政府和各相关积极开展探索和实践,为知识产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2007年,义乌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义乌在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市场监管局,将原先分布于工商、科技、文广等多个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职能进行整合,在全国率先打造了商标权、专利权、版权“三权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监管新体系;2015年,经浙江省高院、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同意,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义乌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义乌国际商贸城挂牌成立,开展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调对接试点,实现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快捷、经济处理。

  义乌还相继出台实施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义乌市专利补助和奖励经费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国际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对企业品牌化发展、创新发展出台奖励措施,鼓励企业通过争创自主品牌、收购国内外知名品牌、注册国际商标、建立自主品牌营销网络体系、申请专利等方式,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近三年来,义乌共发放知识产权扶持奖励资金共计2480万余元。

  自2007年开始,义乌开展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以进一步提升义乌在知识产权管理、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的能力。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同意将义乌市纳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义乌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城市试点的县级市;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又同意义乌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