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
义乌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义政〔2015〕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你市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原则同意《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二、你市在试点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行政争议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行政复议职权集中后,对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要及时沟通协调、妥善处理,避免引发新的行政争议。
三、你市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深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做到职责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加快形成权责统一、高效运行、权威公正的行政复议体制,为全省提供经验和示范。
四、省级有关单位和金华市要加强对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并取得实效。试点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省法制办和省编委办。
附件: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7日
附件: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结合义乌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省政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整合行政复议职能,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强化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使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立足于强化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工作发展趋势,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行政复议体制。
(二)稳步推进。在国家和省法制工作机构的指导以及各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义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规划和部署中,确保行政复议职能、职责落实到位。
(三)注重实效。通过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健全完善机关制度、机制,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能作用明显增强。
三、主要内容
(一)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对以义乌市政府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原则上由义乌市政府统一受理;义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复议职权,由义乌市政府统一行使。涉及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在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义乌市法制办)增挂义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以下简称义乌市行政复议局)牌子。义乌市行政复议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承办以市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被告的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案件(其中,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由市政府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相关部门参与办理);
2办理市政府的行政赔偿案件,研究全市行政赔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指导和监督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4拟订行政复议工作的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调查统计、分析研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统一行政复议程序。
1统一受理。义乌市行政复议局统一负责行政复议申请的立案受理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以义乌市政府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义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向义乌市政府提出,或直接转送义乌市行政复议局。
2统一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受理后,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报义乌市行政复议局负责人批准后分类审查。
3统一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书经义乌市行政复议局主要负责人审核,报义乌市政府领导签发后,以义乌市政府名义作出,并加盖义乌市政府印章。
(四)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制订《义乌市开展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实施方案》《义乌市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范》《义乌市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听证质证、调解和解、集体讨论、请示报告、错案追究、案件回访、监督检查、考核体系、卷宗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是推进义乌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成立以义乌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法制办、市编委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问题,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分工。义乌市法制办会同义乌市编委办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的牵头组织实施,按要求做好复议职能、机构、编制调整及人员录用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义乌市财政局和义乌市机关事务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办案设备、办公场所等的保障。义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市统一部署,及时做好事项梳理、工作交接等工作。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行政复议程序的变化,以及行政复议化解纠纷快、申请无费用等优点,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
(三)做好评估。认真组织实施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各项办理流程,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评估改革工作的运行情况,研究落实相关的改进措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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