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推五大举措让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实现“无盲区”监管

28.04.2015  16:45
  为彻底扭转义乌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被动局面,义乌市委市政府于去年底,决定由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全面加强对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工作的监管力度。先后推出并实施了对建筑垃圾处置监管科学、有效的“五大”举措,让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实现“无盲区”监管,真正形成标准化的工地施工模式、规范化的处置运输格局、长效化的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出台建筑垃圾管理系列规范 。2015年初《义乌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施行。3月18日《义乌市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经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各单位组织实施。随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义乌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车辆及从业人员考核办法》、《义乌市建筑垃圾清运车辆GPS实时监管平台管理办法》、《义乌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配套管理文件,并进一步优化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将消纳场设置、冲洗保洁装置和人员配备等作为审批的基本条件。
   二是给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套上“金箍”。 规定要求,在义乌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工作的车辆必须要到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备案。同时,运输车辆必须要进行全密闭改装,车辆的车厢挡板高度要与机动车登记证保持一致,并按照管理规范加装顶灯、放大号牌和GPS。与此同时,稳步推进运输车辆的本地化,全面开展对运输企业、车辆的计分考核,实行“黑名单”及淘汰退出机制。
   三是“把住”施工工地大门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对主城区范围内大型土石方开挖工程的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落实专人对视频监控进行值班;对全市500余处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管理规范的工地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对未落实文明施工和未按规定处置运输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限制其招投标,倒逼其加强管理。
   四是专项整治立规矩 。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义乌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共对全市建筑工地检查1663次,全市共查扣不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163辆次,办理违规处置运输建筑垃圾案件66件,办理超限超载案件4起。通过开展执法整治行动,极大提升了从业主体的自律自觉意识。
   五是引导责任主体“管好自己”。 在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下,义乌市工程车成立了服务协会,督促引导行业自觉践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规范运行。另外,义乌市还通过建立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调剂平台、堆山造景、回填造路等形式和途径,有效解决了建筑垃圾“利用难”等问题。(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