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稳抓投诉举报案件规范化建设 实现复议维持率100%

14.12.2016  18:14

  当前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案件激增,举报人专业知识水平高,投诉举报案件全程高度关注,稍有漏洞即可能被提起复议诉讼。针对这一情况,三门县局出台《关于要求进一步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的通知》,对举报受理、案件办理、结果告知等方面进行统一和规范,复议诉讼案件发生率同比降低16%。今年以来,共收到投诉举报案件65起,举报人提起复议4起,复议维持率100%。

  一是案源登记,受理流程规范化。 先后出台了《关于要求进一步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要求进一步规范消费投诉处置工作的通知》,对口头、书面、电话等各自渠道的投诉举报受理、分流、审批和反馈用语作了明确,细分“分流时效、受理时效、办理流程、案件管辖、格式文书、业务指导”等6个方面进行再规范。同时,建立案源备案登记制度,要求接受举报后,及时填写案源登记表,移交办案机构,并交法规科备案登记。目前投诉举报案件登记  65起。

  二是预先立案,案件合议专业化。 办案机构接收案源后,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立案与否。如有初步证据证明举报事实的,原则上均先立案。对于一些违法事实可能不能成立的案子,不再简单采取不予立案方式处理,需经确实调查取证后,再以撤案方式进行结案。同时,针对复杂案情,由局法规科牵头,召开由业务科室专业人员、办案人员参与的案件合议会20余次,解决专业性问题,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时限明确,结果告知书面化。 明确答复告知的责任单位、事项时限和方式,在立案阶段无论是否立案,在作出决定后,办案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将立案与否的结果告知举报人。案件作出处理后,办案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案件办理每个阶段的结果告知,均采取书面信函方式,并按照规定要求送达,做好保管留存联备查工作,避免复议诉讼败诉风险。今年以来,举报人提起复议4起,复议维持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