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水资源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会议通知) |
〔2015〕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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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水资源 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2〕107号)精神,做好我省“十三五”水资源管理工作,决定举办全省水资源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分管领导、水资源处(科)负责人各1人。 第二期:有关科研、设计、咨询单位技术人员;市、县其他水资源管理人员。每个单位1-2人。 二、培训内容 1.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解读和“十三五”工作展望。 2.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本内涵和构建路径。 3.节水型载体创建管理和验收标准执行。 4.水平衡测试(节水评估)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5.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和管理应用。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第一期:10月14日-10月16日,14日上午报到。 第二期:10月19日-10月21日,19日上午报到。 地点: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杭州市萧山区钱江科教园耕文路418号)。 四、其他有关事项 1. 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本单位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并登录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zjslgx.com/bm)进行报名;也可登录浙江水利网“人事人才”⁄“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专栏,点击链接“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10月8日~10月10日 2.培训结束后,颁发《浙江省水利行业岗位管理手册》继续教育证或继续教育登记卡。未持有岗位管理手册的人员,请在报到时随带近年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1寸)。 3.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和食宿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任老师 0571-83863011 厅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 胡漩璇 0571-87826640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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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