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首批“乡村春晚”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出炉

03.01.2015  14:28

  近日,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开展了全市“乡村春晚”示范县(市、区)创建验收工作,经专家集中评审,丽水市首批“乡村春晚”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产生,共有6个单位入选,即莲都区、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景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丽水“乡村春晚”示范县(市、区)项目创建周期为两年,申报基本条件为:文化工作基础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乡村春晚”项目建设基础好,目前已有一定建设规模。创建标准是:通过创建,40%以上的行政村形成自办文化氛围,春节期间能自办“乡村春晚”,村民文化生活从“被动接收”向“自主创办”转变,在全市形成建设示范带动作用,具体达到设施条件好、队伍建设好、活动开展好、机制保障好等“四好”要求。

  丽水“乡村春晚”是丽水市乡村村民自己策划、自导自演、自我展示的“草根舞台”。它作为丽水乡村的生态文化金名片,以其原汁原味的表演、丰富多样的形式、独具特色的节目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目前,丽水“乡村春晚”已被浙江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列入第二批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乡村春晚”示范县的创建有效推动和深化了该示范项目的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