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联合成立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

06.06.2018  18:00

  为推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绿色司法理念,并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推动涉林违法犯罪的后续生态修复工作,确保受损森林资源在司法办案环节得到及时修复,6月4日下午,丽水市和莲都区联合成立了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丽水市林业局、莲都区人民法院、莲都区林业局以及莲都区森林公安局的领导和干部共计50余人出席揭牌仪式,并开展植树活动。

  该基地位于丽水市白云生态林场,主要用于辖区内因森林失火、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刑事案件中的责任人集中补植林木,抑或在责任人缴纳生态补偿金后委托第三方代为补植。补植复绿既能达到惩罚犯罪的目的,同时也恢复了生态环境,可以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统一。

  基地成立当天,在法院、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两名涉林违法犯罪嫌疑人在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种植桂花、紫薇等绿化苗木150株。(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