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网约车”相关许可流程正式上线
“网约车”自从诞生以来为人民群众带去了诸多便利,但随着从业群体的不断壮大,也凸显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网约车”的管理,市运管局根据国家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丽水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结合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和本市考试大纲,制定了网约车相关许可具体流程,想从事“网约车”行业的市民朋友们赶紧来看看吧!
一、网约车驾驶员申请流程
申请填写——资料审核——预约考试——通过考试——注册完成
1、报考人员条件:
(1)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在2016年11月1日之前已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得不受此限制);(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5)无暴力犯罪记录;(6)自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2、报名需要材料:
(1)丽水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或承诺;
(5)无吸毒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申请报名及考试地址:
(1)丽水市大地汽车学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东环路2号。联系电话:0578-2518888、2558666。
(2)丽水市汽车技术学校。地址:丽水市南环西路109号。联系电话:0578-2311818.2179763。
二、网约车车辆申请流程
申请填写——资料审核——性质变更——审核——注册完成
1、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2)七座及以下小型乘用车,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千米且使用年限不超过4年;(3)车辆应具有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4)车辆登记牌照为本市牌照(浙K牌照)且登记车籍地为本行政区域内;(5)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不低于10万元且轴距不小于2600mm;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不低于15万元的,可不限制轴距;属于新能源、清洁能源、混合动力汽车的,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6)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2、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已取得服务地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机动车行驶证所登记的住址所在地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登记住址在市本级的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机动车裸车购置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机动车的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机动车具有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8)机动车卫星定位装置、报警装置安装证明及接入情况资料;
(9)机动车加盟已在服务所在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相关协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市运管局提醒大家,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车辆、单位必须符合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人员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的人员、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