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成功办结2起全国挂牌督办案件
作者: 黄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近年来,浙江省丽水市“扫黄打非”工作扎实推进,先后开展了“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以及查处非法出版、盗版盗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专项整治行动,假冒学术期刊网站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文化市场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先后被评为2015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单位,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扫黄打非”先进单位。
截至2017年4月底,丽水市缙云县、遂昌县、青田县人民法院先后对涉“浙江丽水‘11·16’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浙江丽水‘10·26’微信传播淫秽物品案”的犯罪嫌疑人邱某某、陈某某、王某某等15人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至此,该市被国家挂牌督办的2起案件全部办结。
把握节点
重拳出击坚决打击犯罪链条
2016年7月,“浙江丽水‘11·16’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浙江丽水‘10·26’微信传播淫秽物品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列为国字号挂牌督办案件后,市“扫黄打非”办、公安部门紧密联动,将案件督办工作分解到人,做到一案一督,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议,听取案件查办工作,分析研究案件难点问题,并密切跟踪案件查办进程,随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2015年10月起,邱某某等为牟取利益,建立了多个微信群、QQ群,以5—10元微信红包形式收取费用,上传淫秽视频,供群成员观看。丽水市青田县公安部门立即组织抓捕,先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杨某等4人。
但是,通过对前期侦破的传播淫秽视频案件中遗留线索的梳理,发现名为“影片独家冠名群”的QQ群继续传播淫秽视频牟利,群成员达400人以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鉴于案件的复杂性和严重性,涉案人员分布地域广阔,丽水市“扫黄打非”办及时协调公安、文化部门成立专案组,辗转江苏、湖南、重庆等多个省份调查取证、深挖源头,彻查犯罪链条。
专案组通过侦查,迅速锁定以陈某某为群主,管理人员达10多人的淫秽视频管理团队,并通过对嫌疑人使用的虚拟身份进行落地查证,确定了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以及落脚点。
经过周密部署,专案组民警赶赴江苏省徐州市、湖南省泸溪县、金华市武义县等多地,先后将涉案的陈某某、莫某等7人抓获。至此,丽水“11·16”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办结。
在丽水“10·26”微信传播淫秽物品案中,蔡某某、陶某某等人先后建立多个微信群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公安部门通过远程勘验检查和证据锁定,赴四川省万源市调查取证,先后抓获蔡某某、陶某某两名主要传播者。
综合犯罪人员供述线索、微信群视频发送传播情况等证据分析,通过扩线调查,进一步发现10余个相关联的色情微信群,累计传播淫秽视频近2.1万部次、淫秽图片1200余张。专案组又赶赴江西省遂川县调查取证,抓获犯罪嫌疑人蒋某某、范某某。
“两起案件都是通过微信群、QQ群方式快速聚集人气、逃避监管,再利用贩卖云盘账号等方式牟利。”丽水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案件大队警官刘杰告诉《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两起案件都有路程遥远、取证难度大的特点。
针对微信、云盘传播范围广、受众多、途径隐秘的特点,丽水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及时沟通公安部门,明确由公安网警部门在日常提升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等自身的安全防范的同时,积极安排警力,利用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百度贴吧、地方性论坛的账号,开展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巡查和公开执法。
掌握一定线索后,专案组辗转江苏、湖南、重庆、江西、四川等多个省份调查取证、深挖源头,彻查犯罪链条,先后拘捕了邱某某、陈某某、王某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
以案预警
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今年2月以来,丽水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牵头,组织多家单位,先后开展了“扫黄打非”系列宣传活动。3月5日,丽水大剧院结合学雷锋活动日、大剧院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日等活动,精心组织“文化普法服务进社区 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活动,发放宣传册100余份,“文化丽水”公众号推广140人次,为少年儿童学法,家长用法、依法办事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3月18日,执法支队在莲都区江滨小区开展了“文化普法进社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活动,现场摆放文化市场法律知识、“扫黄打非”展板12块,通过案件案例开展典型说法,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120人次。
4月24日,在丽水纳爱斯健身广场集中销毁了近1.3万件盗版和非法出版物,同步开展了“绿书签2017”系列宣传活动,推荐优秀读物、宣传展览、举报受理、现场咨询,派发绿书签1800余张,赠阅《中国知识产权报》300余份。
另外,丽水市还探索群众举报奖励制度,2016年着手制定了《关于“扫黄打非”和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发动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