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局集中建章立制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

08.12.2014  17:13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进一步做好建立制和整改落实工作。丽水市统计局选择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审议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局18项新建立或新修订的局机关规章制度,以此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5日,丽水市局集中中层以上干部,连续两个半天对《丽水市统计局工作规则》、《丽水市统计局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丽水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18项制度开展集中意见征求和逐项审议。 

全局18项规章制度全部审议结束后,丽水市统计局局长周智飞指出,选择在首个国家宪法日踢好建章立制工作的“临门一脚”,基于四个层面的考虑。 一是基于对法治的尊重, 建章立制工作本身是对法治精神的一种宣传,促进尊法意识的树立; 二是基于机关管理的需要, 机关规章制度是法治体系的重要延伸,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与全体干部息息相关,制订和审议过程较好地发扬了民主体现了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三是基于遵纪守法的要求, 修订与审议过程,即是一种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熟悉和提高的过程,为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夯实了基础; 四是基于严肃性的要求, 选择在国家宪法日审议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严肃性,对制度施行后的严格执行、公平执行,对形成人人遵守、没有破例的机关制度管理氛围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