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工作

02.11.2015  17:34
  今年10月,丽水市由市审管办、法制办、建设局、水利局等多部门组成的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组先后对龙泉市、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县市区2011-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招投标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通过听取当地政府汇报,现场检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现场签字验证施工、监理人员考勤、技术资料等方式方法,对项目前期准备、项目招投标过程和标后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讨论,形成统一意见。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检查的项目都能按照《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政发〔2014〕76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各地也有不少好的做法,如:松阳县严把五关,即把好“管控关、程序关、签约关、履约关、工程变更管理关”,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范运行;遂昌县制定出台了《遂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的意见等。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业主考勤不严谨,存在补签,代签等情况,考勤记录不真实;监理人员分单体负责监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开展的此次联合大检查,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之一,也是对各县(市、区)贯彻执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即全市“1+9”统一制度的专项调研,为下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制度建议夯实基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