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四个加强 提升职教助农水平
丽水市以“两山”理论为指导,积极探索发展“生态精品”现代化农业,按照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愿景和“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总体要求,着力夯实“生态精品”农业人才基础,各职业院校加强专业结构调整,加快涉农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与培育,积极开展涉农培训、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等方面,以职业院校、社区(农民)学院、成人(农民)学校、农广校为平台,强化涉农人才队伍培养力度。
一、加强新型职业农民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现有莲都、云和、缙云、遂昌4个县列入试点县,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创新机制、落实举措,2016年完成培训3580人,2017年计划培训3200人以上。同时,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落实农业专业大学生免费就学政策,推进农广校系统“百万中专生计划”,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融合发展,构建起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良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加强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利用农民学院、农民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等公益性教育培训资源和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教育培训资源,实行“农业知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生产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教育培训模式,加快培育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商专业人才,重点强化参训人员的动手实践能力。目前全市已认定实训基地17个,田间学校10个。
三、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组织各地制订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认定对象基本条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员,进行培训认定,目前全市已有8个县(市、区)出台认定管理办法,认定新型职业农民2370人。探索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激发农技人员、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服务活力,着力构建体系全、机制活、功能强、服务优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有效支撑“生态精品农业”建设。
四、加强农业类就业创业培训。全市积极组织开展“百千万”职业培训计划,将农业职业培训项目纳入其中。2017年市本级职业(创业)培训计划中,列入计划的项目有:针对在校大学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开设的花卉园艺师(高级)、茶艺师(中级)、农业技术员(中级)、茶艺师(中级)等就业技能培训项目,以及“家庭农场创业”“互联网+农特产”电子商务等创业培训项目。经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组织转岗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根据培训项目及取得的职业资格等级,按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