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召开林业工作会议暨美丽林相建设动员会

30.03.2016  15:25

  3月29日,丽水市召开林业工作会议暨美丽林相建设动员会,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归零翻篇开新局”工作部署,总结“十二五”林业工作,部署“十三五”和2016年林业工作,动员全市启动美丽林相建设。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应邀到会并讲话,丽水市市长朱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丽水市副市长任淑女作工作报告,并代表市政府同各县(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了林业工作责任状。

  杨幼平指出,丽水林业在党政主导、改革创新、整体成效、生态建设和富民惠民上为全省作出了表率。他要求,要努力争当全省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和领头者,坚持保护优先,推动绿色发展,构建浙南绿色生态屏障;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创新发展,打造深化林业改革样板;坚持绿色惠民,推动协调发展,打造现代林业经济强市;坚持文化引领,传播绿色理念,打造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坚持强基固本,提升治理能力,打造和谐稳定林区社会。

  朱晨表示,要以“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尽心尽力保护“绿水青山”底色,全面推进美丽林相建设,把“绿水青山”护得更美;要全力以赴展现“走在前列”特色,抢抓创建全国试验示范区机遇,通过改革和创新为林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要不遗余力做足“金山银山”成色,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通过“互联网+林业”“生物技术产业”“林下经济产业”,让更多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要一如既往凸显“生态环境”本色,要把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注重抓好森林消防和森林病虫害防治。

  “十二五”期间,丽水市林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林业改革走在前列,持续促进林地资源变林农资本。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39亿元,贷款余额超48亿元,是2010年的2.6倍,占全省1/2。率先实行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全面完成21个国有林场的改革,通过国家级试点验收。二是林业产业加快发展,林农增收贡献度大。林业人均纯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2015年行业总产值418亿元,是2010年的2.1倍,平均增长15.69%,形成笋竹、木材、油茶、森林旅游、生态精品林产品等主导产业。完成“林业三大百万基地”建设。三是生态屏障建设持续推进,社会共享度提高。成为长三角地区首批义务森林资源监督员试点城市。全市造林更新面积108万亩,占全省的37%;全市活立木蓄积量从2010年的5899万立方米提高到8202万立方米,增长40%,蓄积总量占全省1/4。公益林面积从2010年的607万亩增至1278万亩,约占全省1/3,获上级补偿收益11.6亿元。成功创建2个国家森林城市、7个省级森林城市、12个省级森林城镇、100个省级森林村庄、9个市级城市森林公园、392个市级绿化示范村。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9‰,松材线虫病危害总体得到有效控制。

  “十三五”期间,丽水市林业工作将按照“归零翻篇开新局”的要求,以创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验示范区”为契机,为现代林业发展打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通道,将丽水林业建设成为全国南方重点林区“两山”实践样板。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林木蓄积量突破1亿立方米,公益林优质林分突破1000万亩,完成美丽林相建设320万亩。计划用20年时间,围绕“一江(瓯江)、四路(高铁、高速公路、国省道、通景公路)、十城(中心城区北城、南城和八县市区)、百景(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A级以上景区)、百镇(主要通道沿线乡镇)、千村(主要通道沿线主要村庄)”,实施美丽林相建设1000万亩,为把丽水市生态旅游业培育成第一战略支柱产业提供生态支撑。(丽水市林业局)

网站地图 隐私声明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