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出台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
近日,丽水市出台《丽水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2017~2020)》(以下简称《计划》),进一步促进当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效能化,着力构建具有丽水特点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计划》提出,到 2020 年,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服务精准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县、乡、村四级文化设施网络健全,文化服务机制完善,文化产品供需对应,服务管理高效合理,公共文化发展指数进等升位,公共文化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全省中上游行列。
《计划》明确了四大任务:一是坚持正确导向,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着力做好坚持正确文艺创作导向、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培育各类文化人才等三项重点工作。二是坚持供需对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建成市图书馆新馆、非遗展示馆等一批大型文化设施和场馆。各县(市、区)按照“城市15分钟文化圈”“农村30分钟文化圈”的标准,制定文化设施建设改造提升规划,到 2020 年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服务到位的文化设施网络。三是坚持社会参与,增强发展动力。着力推动公共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融合,公共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相融合,公共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融合。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优化服务管理机制。着力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努力创新公共文化管理机制。
与此同时,《丽水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7—2020年)颁布。该《标准》分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人员配备三大类24项、49条具体细则。为确保《标准》落实到位,丽水市还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动态评估系统,对各县(市、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设施建设、服务供给、资金投入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制定群众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指标,探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评价每年开展一次,并发布评价报告。同时,鼓励全市各县(市、区)对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动态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