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代市长朱晨对律师工作提出要求

03.11.2015  16:46

  10月28日,丽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政法委书记朱晨专题听取了丽水市司法局关于律师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律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律师工作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推进“法治丽水”的重要力量,律师行业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将承担越来越重的责任。
  就进一步做好律师工作,朱晨强调, 一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 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是对律师的基本政治要求,也是律师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这是讲政治。律师是法律工作者,肩负着推动依法治国,促进法治进步的使命,落实到具体工作就是确保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这是讲法律。法律价值的最终评判在于是否化解社会矛盾,是否维护社会稳定,是否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德,是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效果的最终落脚点,这是讲实效。全市律师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道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实现个人价值与推动法治丽水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做出新的贡献。 二要做丽水经济“绿富美”的服务者。 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也是律师的价值所在。全市律师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服务丽水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为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经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实现丽水“绿富美”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继续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村务法律体检、乡村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共享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帮助。要继续通过开展企业法律体检,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参与企业重组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权威、高效、及时的法律服务。要继续参与政府顾问及信访工作,参与涉法涉诉、重大、群体性案件的法律服务,为依法有效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支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要不断强化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独特作用,增强调解意识,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以人为本、执业为民的理念在律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广大律师要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要求,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服务。要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更多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特别是要更加注重服务于改善和保障民生,积极做好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资纠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更加注重关爱困难群众,积极做好对打不起官司的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帮助他们平等享受法律服务,努力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他们身上,真正让无罪者免受冤屈、让受冤屈者洗雪冤情、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