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三大模式率先打造金融扶贫新体系
丽水市地处浙江省西南部,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际休闲养生城市、中国长寿之乡,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浙江绿谷”、“华东地区动植物摇篮”等美誉,总面积1.73万平方公里,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下辖9个县(市、区),2014年总人口264万,其中80%以上为农业人口。按照浙江省扶贫标准,全市有低收入农户26.1万户61.6万人,扶贫重点村1569个,扶贫开发任重道远。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差异和金融资本运作特性,丽水与全国其它地方一样,面临着低收入农户发展缺少金融支持的难题。
近年来,丽水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该市设立扶贫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机遇,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扶贫开发政策的同时,致力于激发低收入农户主体作用,注重发挥金融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着力增强低收入农户内生发展功能,率先探索金融扶贫新模式。经过努力,丽水市形成了“政银保”、“村级资金互助会”、“丰收爱心卡”三大金融扶贫模式,打造了政府政策惠农、村级组织助农、个人诚信利农的金融扶贫体系,有力促进了低收入农户增收。据统计监测,2015年上半年全市低收入农户现金收入5256元,同比增长17.6%,增幅高于全省0.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四位。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财政扶贫资金主导作用,率先建立“政银保”
丽水市景宁县于2011年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贴息、银行发放贷款、保险公司承保”的金融扶贫新模式,打破了以往低收入农户贷款由银行机构“单打独斗”的局面,构建了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风险共担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景宁县紧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机遇,于2014年将“政银保”进行了五个方面升级:一是强化财政支持。每年安排资金从300万元提高到1300万元用于贴息和保费支出;低收入农户每笔贷款从1-2万元提高到5-10万元。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将低收入农户贷款利率从基准利率提升到可上浮20%,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贴息;同意银行每贷出10个单位的款项,可以享有发放3个单位贴息贷款给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家乐业主和农场主的权利,政府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三是引入竞争机制。将贷款主体由2家金融机构扩充到3家,保险公司由1家扩充到3家;将农村大学生创业列入贴息范围,力争让全县三分之一低收入农户可通过“政银保”贷到发展资金。四是拓展贷款用途。除支持发展产业外,还允许低收入农户进行各种形式的参股,建立了在家低收入农户与外出创业农民“双向参股”模式和“互联网+创业者+参与者+政府+金融机构”形成众创平台的扶贫开发新模式。五是完善保险体系。将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从每年2%降到1.5%,并由低收入农户所在村经济合作社承保,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允许金融机构采用自认为合适的方式来降低风险。由于“政银保”的全面升级,其贷款业务量迅猛增长,产品供不应求,截至2015年8月,景宁县通过“政银保”模式累计发放贷款1.44亿元,贷款不良率为零,有2695户低收入农户获得了贷款支持,充分体现了财政资金在金融扶贫中的主导作用。
二、强化村级组织带动增收作用,率先发展“互助会”
丽水龙泉市于2007年率先在浙江省开展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工作,选择产业基础相对较好、村级班子战斗力强、村风民风淳朴的扶贫重点村组建资金互助会。互助会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主而设立,由村内农户自愿入股组成,为成员提供资金互助服务,在会员内部民主选举管理机构负责运作,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具有资本运作封闭性和非营利性的特点。
2008年起,丽水市全面推广村级资金互助会试点工作,此后资金互助会数量逐年增长。截至2015年8月,全市共有330个扶贫重点村组建了资金互助会,数量居浙江省第一位,占全市扶贫重点村总数21%,累计有入会农户2.37万户,其中低收入农户0.87万户,占比36.7%;互助会共有资金本8210万元,其中财政投入6030万元,会员入股2030万元,资金占用费转入150万元;累计发放借款1.5亿元,借款农户10633户次,其中低收入农户3685户次,呆账坏账率为零。由于村级资金互助会的组建运行依托于当地特色产业,大多数互助会会员同时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合作社对借款社员加强技术指导和担保支持,帮助其增产增收,促进了合作扶贫的深入发展。实践表明,村级资金互助会的组建运行,提高了农民自我发展、自主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农民组织化、农业产业化和管理民主化,拓展了财政资金在合作扶贫中的带动功能。
三、强化个人信用扶贫融资功能,率先发放“爱心卡”
为做好扶贫对象信息化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浙江省扶贫办、省农信联合社于2014年下半年在丽水市云和县开展“丰收爱心卡”发放试点工作。“丰收爱心卡”有低收入农户身份识别、扶贫小额信贷功能,获得授信的还具备信用贷款功能,是低收入农户的“身份证、银行卡和信用卡”,是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金融扶贫创新的重要途径。
2015年上半年,全省全面推进“丰收爱心卡”发放工作,丽水市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截至8月底,丽水市“丰收爱心卡”发放基本实现低收入农户全覆盖,共发放丰收爱心卡22.09万张,其中“4600元”以下农户5万张;授信4.25亿元;共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94亿元,其中“4600元”以下农户贷款3938万元。“丰收爱心卡”金融扶贫模式,不仅将政府相关扶贫政策转化为促进低收入农户发展的资本,体现了精准扶贫到户到人要求,还增强了低收入农户的发展意识、诚信意识,最大限度激发了个人诚信的融资价值,及时健全和完善了普惠金融扶贫体系,切实推动了广大低收入农户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