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 通用要求》标准正式发布
2018年1月2日,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丽水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中标合信认证公司、丽水市生态农业协会等起草的《“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 通用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正式发布,标志着“丽水山耕”农业区域公共品牌认证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丽水山耕”是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生产的优质农产品,是浙江省农业区域公共品牌。《“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通用要求》规定了“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的通用要求,“生态环境良好、全程管理追溯、农耕文化传承”,符合“三品一标”质量要求,对良好生态环境进行规定;对生产、经营和销售“丽水山耕”农产品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以下简称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和管理、质量安全追溯和履行主体责任要求进行了规定;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规定;对传承历史农耕文化做了规定。可作为“丽水山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活动的基本准则,亦可作为“丽水山耕”第三方评价依据。
该标准是农业产品采用认证认可手段开展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重要依据,倡导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精耕细作的生态农耕理念,追求方法合理、设施先进、加工科学、信息追溯等现代农业特征。传承地域特色农耕文化、引领特色农业实现品牌化发展、生态化发展、可持续发展,并与国际接轨。
根据该标准要求,针对特定农产品制定的具体技术规范要求以团体标准形式发布。目前,“丽水山耕”国际认证联盟已采用丽水市生态农业协会四个团体标准(TLSSGB 001-2017 丽水山耕 食用种植产品、TLSSGB 002-2017 丽水山耕 食用淡水产品、TLSSGB 003-2017 丽水山耕 畜牧产品、TLSSGB 004-2017 丽水山耕 加工食品)作为特定农产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