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过年不能放炮仗了 杭州主城区将全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07.11.2015  09:24

昨日下午,杭州市长张鸿铭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和《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

明年过年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

新《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取消了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同时规定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六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萧山、余杭、富阳三区具体由各自人民政府划定其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也就是说,以后杭州主城区将全年、全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因为重大公共庆典需要在市区范围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经许可后,并将许可燃放的时间、地点、种类、规格、数量向社会公告。同时,环保、气象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焰火燃放影响城市大气环境的情况评估,评估不通过的,不予许可。

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销售烟花爆竹的,对批发经营者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为什么杭州要实行如此严格的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规定?市长张鸿铭在会上说,这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有利于减少大气和噪声污染,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更有利于提升杭州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国际化水平,是现实之需,势在必行。

地铁逃票将纳入个人信用体系

修改后的《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分六章,55条,其中涉及修改的条款有35处,修改内容主要围绕保护区管理和运营秩序规范两项内容。

不文明乘车的乘客,今后将受到惩罚。新《管理办法》规定,对越站乘车、不主动补票的乘客,或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购买优惠票的乘客,除补交票款外,还将按照越站乘车部分或者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加收五倍票款。不仅如此,这一行为还将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对携带动物乘车有了更细化的规定。除犬只等可能妨碍他人人身安全的动物不能带上车外,新《管理办法》还把活禽列入禁止带上列车之列。而对于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则可以和主人一起乘车,这对于特殊人群来说将是大大的方便。

当然,这两个草案只是原则上通过,会后市法制办还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修改,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才能正式实施。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杭州日报记者 徐墉 记者 殷军领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