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力事项调整为契机有序推进房屋拆除监管工作

05.11.2014  19:20

  日前,记者从市区房屋拆除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自10月1日实施权力清单以来,局按照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在完成新增房屋拆除项目监管调查活动的基础上,以政策指导、格式文本制定、依法履职培训等方面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推进房屋拆除监管工作。
  根据我市公布的权力清单事项,《房屋拆除批准》、《房屋拆除验收》和转移《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资格核准》等权力事项已被取消。为此,局及时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新增房屋拆除项目落实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城区监管工作程序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人员缺乏主动性等问题,迅速组织开展多项工作:按照《杭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房屋拆除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要求各区政府指定房屋拆除监管部门,明确监管部门职责,与建设单位(拆迁人、征收实施单位)签定责任书并对履行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做到一级抓一级,事事有人做,件件有落实,确保目标工作落实;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拆除监管业务指导,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标准化方案》、《房屋拆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责任书》范本以及风险提示、整改通知、整改复查等格式文本,指导各区监管部门规范监管行为,完善台帐资料,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处罚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认真组织依法履职培训活动,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拆迁人、征收部门)、拆除施工单位、各区监管部门等单位、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履行监管职责、落实《杭州市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拆除施工方案备案为重点,深入讲解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发报告和处置等方法,剖析各区在拆除施工备案、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等案例,推动各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在本次工作会上,局传达了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分析了安全生产和大气防治的形势,并就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作了动员。同时,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局组织各区监管工作人员对房屋拆除备案、日常巡查和投诉处理操作等方面内容作了实务培训,六城区房屋拆除监管部门交流探讨了拆除监管中的做法和存在的困难。

(章桐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