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眼球发布虚假曝光帖

17.04.2015  11:13
因损害商业信誉罪一审获刑9个月   “酒吧这么豪放?快赶上外国色情场所了……”去年7月22日,温州某论坛上一网名为“独特风 味”的网友发布图文帖,帖子标题直指温州某酒吧内有色情淫秽表演,并上传了未打码的淫秽图片。 该帖发布之后,吸引大量网民围观,帖子中提及的酒吧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发布帖子的人是谁?为什么要发布这样的帖子?4月16日,温州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帖子发 布者毛某站到了被告人席上。

  帖子中发布淫秽图片

  24岁的毛某是文成人,中等个头,戴着一副圆框眼镜,看着很实诚。由于小时候生病落下了腿疾,走路一拐一拐的他初中毕业后便待业在家。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得以到温州某网络论坛担任版块版主,主要负责审核、删除网友发布的网络帖子。
  去年7月22日早上,毛某上网时发现,网名为“灰色又灰色”的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布淫秽图片,说温州南塘某处的“节目”很精彩。该微博还@“温州草根新闻”,问对方怎么看。
  当天上午8点14分左右,毛某使用“独特风味”的账号在其管理的论坛上,将上述新浪微博中的淫秽图片未经处理发送至该版块。同时,杜撰“昨晚发生的,相关部门在哪里?”的帖子,帖子中指明发生地是某酒吧,并称“酒吧豪放程度赶上国外色情场所,上演道德沦丧、没有羞耻的节目”。帖子发布数小时后,毛某将上述淫秽图片打上马赛克后重新上传至该帖。

  发帖是为了吸引眼球

  公诉机关指控,该帖总访问量达7695次,回复44人次。经鉴定,涉案的3张疑似淫秽图片均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属于淫秽物品;涉案3张有马赛克的疑似淫秽图片均宣扬色情形象,不属于淫秽物品。
  法庭上,公诉人向毛某发问,对于新浪微博上的上述内容是否经过核实,毛某说:“我从微博下载图片之后,曾上传百度图库进行搜索,发现没有相关信息,便在论坛上发布了帖子。
  毛某说,从图片上看,淫秽行为发生在酒吧内,微博网友所配文字说明该酒吧在温州南塘某处。于是,他想当然的认为,该淫秽行为就是7月21日晚上,在温州南塘某酒吧内发生的。
  当问及为何要发上述帖子时,毛某说,他一方面是想向有关部门举报,另一方面也是想通过该帖子吸引网民的眼球,以增加网站访问量。他说,他和自己在帖子中曝光的那家酒吧并没有过节,也不认识酒吧的经营者。

  因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判刑

  事实上,毛某发帖后不久,就有网友在该网络论坛上发布了澄清帖,直指该帖子内容虚假,称帖子提及之事,发生在宁波而非温州,且发生时间是2014年5月。
  毛某当庭表示,网友发布“澄清”帖后,他才知道真相。此后,毛某供职的网络论坛所属的传媒公司负责人打电话找毛某谈话,毛某于发帖当天下午5点左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帖子给涉事酒吧带来不小的影响,酒吧经营者称,酒吧的商业信誉受到了严重损害,营业额明显下降。
  在法庭陈述阶段,毛某说,因为打小身体有缺陷,初中毕业后便一直在家,因为长期与社会脱节,才导致了事情的发生。他说,如果他的行为构成犯罪,他愿意认罪。
  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毛某捏造并散播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一审判处毛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