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提高22%

20.01.2016  20:29
  临海全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有房屋涉及公共利益项目征收的市民,将在安置和补偿方面有更优的选择。据悉,临海市政府近日在常务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临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紫阳街南段历史文化展示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此次临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最大的亮点,是大幅度提高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促进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据介绍,原先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后,主要的补偿方式是产权置换,也就是安排相应的新产权给被征收人,而新的补偿方案实施之后,会让更多人选择以货币补偿的形式获取房屋征收补偿。
  新政策规定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增加22%补偿;若被征收人货币补偿后,选择市场化安置,不论是购买一手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凡一年内在临海市范围内购房安置的,再给予补偿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3%的购房补助。两项相加,增加了25%的补偿金额。
  也就是说,假如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0万元,就可增加25万元的补偿资金。选择货币补偿的优惠幅度可谓不小。
  大幅度提高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可以减少政府投资建造安置房规模,甚至不用建造安置房屋,缩短临时安置时间,节约临时安置费用;同时,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的空间进一步扩大,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打破了政府提供一个区块安置房的局限。
  此外,政府建设的安置房小区标准相对开发商建设的商品房标准来讲,一般要低一些,那么,市场化安置可以进一步提升城市居住环境和品位。
  而且,从当前形势来看,市场化安置,对于消化商品房库存,也具有积极意义。(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