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出台八条意见打造执法办案品牌

23.10.2014  16:53


  日前,临海市局以文件形式出台八条执法意见,对办案机制、案源管理、办案质量、行政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性,旨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健全与责任区监管要求相适应的相对集中执法办案机制,以求更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意见明确了要打造以经检机构为主要办案力量、其他业务机构在特定范围内查办案件,工商所(分局)的办案权限实行动态管理的相对集中执法办案机制,由经检机构负责查办除驰名商标申报、逾期年检之外的所有案件。在办案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了建立责任区监管与办案相对分离、有机衔接的监管办案机制,在有条件的工商所(分局)可设立经检中队,形成经检中队重在办案查处、打击到位,责任区巡查重在基础覆盖、监管到位的基层监管格局。在案源管理方面,意见规定了要建立监管信息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由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统一分配申诉、举报的案源信息至各办案机构办理。为了提高案件质量,意见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案件主办人应对其所经办的案件全程负责,并按照奖惩机制对案件主办人实行动态管理。意见在对行政强制措施进行规范的基础上,强调了一律不得违法实施扣押现金的行政强制措施。意见最后突出了执法队伍建设,将通过交流、挂职的方式,锻炼和培养执法办案人员,建立多层次、专业化的执法人才资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