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林地保护实施网格化“包干”管理

21.01.2015  19:38

  临安锦南街道上畔村的一对兄弟,接过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总站玲珑分站开具的罚单,低下了头——这是对他们无视法律擅自占用林地建房的惩罚。前段时间,玲珑分站的林业干部在该村巡查时发现了这一违法行为,立即阻止,林地才没有遭受大破坏。

  这是临安市林业局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办法带来的成效。去年10月,该局以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总站为试点单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 作为浙江省重点林区县市,临安市森林资源非常丰富。近年来,受利益驱动,一些地方出现非法开挖占用林地、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行为,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去年以来,市林业局已对28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森林植被、毁坏林木、擅自开挖林地建房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同时,还对负责相关辖区的8名林业干部进行了提醒式谈话。

  临安市林业局纪检组长刘国昌表示:“林地管理是林业监督的重点,由于监管难,以前往往以事后查处为主,违法行为已经产生,修复成本高。林业干部对自己辖区内的林业资源负责,应该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制止,监管从事后转为事前,有效遏制非法开挖林地等现象。”

  为了使责任落实到人,全市分4个片区共形成18个“网格”,每个“网格”都有林业干部“包干”,在辖区内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日常巡查,在巡查记载本上登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行为。 按照这个管理办法,网格管理干部如果未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导致辖区内非法开挖占用林地达5亩以上或同一年度同一辖区累计发生三次以上林地破坏等,视情节严重,将受到批评、告诫,甚至停职检查、引咎辞职、免职等问责。

  “表面上看,这是一把利剑,事实上,这也是一道护身符,只有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避免出现失职渎职、与商勾结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干部队伍勤政廉洁,才能真正保护好我们的林业干部。”刘国昌说。(临安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