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活动

18.03.2015  13:33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3月11日,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中心主任陈志明和各部室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承诺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为民服务。
  本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人、双向负责、违责追究的原则,责任书从九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中心领导班子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按责任分工对所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负领导责任,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实现责任落实的全覆盖。
责任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个人道德修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定,执行廉政纪律与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防止不廉洁行为及各种不正之风发生。
  该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活动,对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绷紧“廉政弦”,严防“高压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新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