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通报(2015年06月)
2015 年06月
一、国家关于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要求
1、2014年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月底前如不能开工由省发改委提出投资计划调整意见;10月底前完成率、到位率、支付率需达到90%以上,否则扣减相关地方明年中央投资。
2、我省列入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项目,2015年底中央投资计划要完成90%以上。
3、其它2015年度的中央水利投资计划项目,2015年底要求完成80%以上。
二、2015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计划完成情况: 至6月底,已分解下达计划投资77.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4.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0.3亿元,完成率39%,其中完成中央投资10.8亿元,完成率44%。
分地区完成情况: 分市中舟山市、湖州市、温州市的中央资金完成率已超50%,嘉兴市完成率不足30%,见下图1。分县(市、区)完成情况见下表1,其中海盐、平湖、泰顺、诸暨、桐乡中央资金已全部完成,上虞、余杭、新昌中央资金完成为0。
分专项完成情况: 中小河流、水库加固中央资金完成率已超80%,灌区改造、节水示范完成率为0,见下图2。
分项目完成情况: 至6月底,已合计安排项目297项,还有47项项目未产生投资,见下表2。
三、 201 2-2014 年中央 水利 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一)2014年 中央 水利 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计划完成情况: 2014年投资计划99.8亿元,中央资金25.8亿元,至6月底,完成投资83.3亿元,完成率84%,尚有16.2亿元未完成;其中中央资金完成24.3亿元,完成率94%,尚有1.52亿元未完成。瑞安水文巡测基地、仙居县十三都等6个水文站主体工程还未开工。
分项目未完成情况: 至6月底,2014年投资计划还有30个项目(山洪灾害、水文设施按打捆算)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见下表3。
(二)2012-2013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2012-2013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合计安排项目551个,至5月底还有12个未完成投资计划(见表4,水文设施按打捆),其中2013年度的 龙泉市岩樟水文站 还未正式开工,85万中央资金还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