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应对超标准洪水对策措施调研的函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
浙水办函〔2016〕5号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 应对超标准洪水对策措施调研的函 |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大中型水库管理局(处、所): 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提高大中型水库应对超标准洪水的能力,确保水库安全并发挥最大防洪效益,各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水库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所管理或所管辖水库安全状况和防洪能力,认真分析研究遭受历史最大洪水或超标准洪水可能的问题和对策措施。为此,我厅将组织开展大中型水库应对超标准洪水对策措施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一)大中型水库工程概况。包括:坝型、坝高、坝长、总库容、防洪库容、兴利库容等。 (二)大中型水库历史上遭遇最大洪水情况。包括:发生时间、雨型、洪水调度、最高洪水位、防洪效益等。 (三)当前影响大中型水库防洪功能发挥的主要因素。如:大坝有病险、库区征地移民不到位、下游河道不配套等。 (四)大中型水库应对超标准洪水存在的主要风险。如:大坝等工程设施不安全、淹没损失大等。 (五)大中型水库应对超标准洪水的对策措施及建议。包括:除险加固、综合整治等工程措施与防洪保险、应急预案等非工程措施。 二、调研组织形式 省水利厅调研组由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徐国平牵头,省水库总站具体组织。各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和辖区内有大中型水库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均应开展大中型水库应对超标准洪水对策措施调研,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工作先由各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根据以上调研内容,收集相关资料,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并形成调研报告;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汇总辖区内各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提供的调研报告,组织分析水库应对超标准洪水的风险,研究对策措施,并形成调研报告。省水库总站主要负责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和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的调研报告汇总分析,并选取部分大中型水库进行实地调查,听取相关意见,最后形成调研总报告。 三、时间要求 各水库管理单位于6月30日前将调研报告报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和省水库管理总站;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于7月31日前将调研报告报市水利局和省水库管理总站;市水利局于8月31日前将调研报告报省水库管理总站。请各市水利局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5月15日前报省水库管理总站。 联 系 人:省水库管理总站柳卓; 联系电话:0571-8782669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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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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