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控告美转基因巨头
□本报记者 施磊 发自北京
美国种业巨头孟山都公司又成公众焦点。上周,北京市民杨晓陆状告农业部,要求对孟山都公司生产的“农达”信息公开一案受理法院通知原告,经该院合议庭研究,认为孟山都是此案利益相关方,决定追加孟山都为当事人。由此,围绕着该公司草甘膦除草剂“农达”在中国取得农药正式登记的准入要件,即产品毒理学试验报告是否应作为政府应予公开的信息一事,取得了进一步的司法进展。
草甘膦是全球目前被广泛使用的一种除草剂,由美国孟山都公司开发,在转基因作物中广泛使用。近日,世界卫生组织旗下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宣布,将草甘膦定义为“很可能对人类致癌物”。这一结论基于来自11个国家17位专家的研究,他们所评估的包括五种有机农药:杀虫畏、对硫磷、马拉硫磷、二嗪磷及草甘膦。
孟山都方面则表示,国际癌症研究所的这一结果并不具有强制力,不影响草甘膦的使用。
毒理学试验报告成案件焦点
在这起“民告官”案件中,焦点是孟山都公司旗下产品“农达”在华申请登记提交的毒理学试验报告是否应予公开。按照农业部作出的《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4号),孟山都公司草甘膦除草剂“农达”于1988年在中国取得农药正式登记,按照当时的农药登记规定,孟山都公司提交了由美国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这份毒理学试验报告何以成为案件焦点呢?
多年来致力于农业灾害与转基因作物研究的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前顾问陈一文对长江商报记者说:“孟山都1988年在中国为配方制剂除草剂农达申请‘农药登记’时,提交了一份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但从日期、签字到内容全部涉嫌伪造。”陈一文认为,“不仅如此,孟山都1988年在中国申请‘农药登记’时,是为配方制剂除草剂农达申请‘农药登记’,但是孟山都提交的伪造文件是对单一成分草甘膦做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而不是提交对配方制剂除草剂农达做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
陈一文提供的研究证据显示,美国环保署(EPA)1992年7月2日对草甘膦除草剂“农药登记”重新审查草甘膦毒理学动物试验研究,不包括孟山都声称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陈一文说,从农业部提供的“孟山都委托实验室(Younger Laboratories)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结论描述来看,其内容与孟山都提交给美国环保署(EPA)的Younger Laboratories实验室1970年出具的,对单一成分草甘膦做的两项毒理学动物试验结论基本一致。
对于此案的关键,陈一文对长江商报记者说,孟山都应提供其草甘膦除草剂“农达”1988年申请“农药登记”时向农业部提交的“由美国‘Younger Laboratories’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原件未经任何删改的扫描件。
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严海蓉教授称,“北京三中院把孟山都追加为当事人是一个负责任的做法,合乎法理情理,有助于全面地发现事实真相。”她认为,任何与农业和食物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都关乎公共健康和消费者知情权。此案涉及的孟山都公司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也不例外。“农达”在转基因作物中广泛使用,包括我国进口的占全球市场60%左右的转基因大豆。所以,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残留对公共健康到底有怎样的影响事关重大。
孟山都多次身陷“公共健康”危机
严海蓉教授介绍,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孟山都的产品遭遇过一系列的质疑和处罚。
按照严海蓉教授提供的资料,孟山都公司成立于1901年。该公司于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开始生产除草剂,其中使用了二恶英,1957年二恶英被认定为污染源。20世纪60年代孟山都生产的除草剂“橙剂”用于越南战争,相比较而言,孟山都生产的橙剂中二恶英浓度远高于其他领先制造商(如陶氏化学)许多倍。20世纪60年代,孟山都开发了多氯联苯相关化学品,而60年代和70年代的研究便发现多氯联苯和其他芳香的有机氯是强有力的致癌物质,可能引发广泛的生殖、发育和免疫系统疾病,1976年多氯联苯被美国禁止。
今天,在孟山都公司的年度销售总额中占有六分之一的是草甘膦除草剂,比如农达,相当于孟山都经营收入的一半。孟山都一直积极地推广农达,把它作为可用于一切草坪和果园的通用除草剂。然而,1993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公共卫生学院的研究发现,加州的景观维护工人和农业工人所患的与农药相关疾病中,草甘膦是最常见的致病因素。美国政府环保署的官方文献清楚说明,草甘膦可伤害动物内脏和生育能力。在欧洲发达国家的要求下,孟山都公司一边说草甘膦安全,一边不得不承认草甘膦残留有危害的事实,并给出残留耐量建议。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孟山都数次因违规行为被美国相关机构处罚。1986年孟山都为得克萨斯州一个患白血病死亡的雇员负责,罚款1.08亿美元;1990年孟山都被裁定未能报告所需的最新健康数据,被美国环保署罚款64.8万美元;1992年在得克萨斯州休斯敦,因涉及非密封性填埋危险化学废品而被罚款3900万美元。
1995年,在美国环保署公布的有毒物质排放企业清单中,孟山都排第五位。它已向空气、土地、水和地下释放了37万英镑的有毒化学物质。1997年,美国纽约州检察长在回应一件对孟山都长达五年的投诉时指出,农达广告具有误导性,孟山都因此不得不修改广告并删除其中关于“生物降解”和“环境友好型”的声称,并向该州支付了5万美元法律费用。
◎最新进展
美国将限制草甘膦使用 制定抗性管理方案
据路透社消息,近日,美国监管机构将对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除草剂草甘膦实施新的限制,以帮助解决杂草对该化学品抗性的迅速扩张。美国环保署(EPA)近日证实将要求执行草甘膦抗性杂草管理计划。草甘膦是孟山都农达(Roundup ready)除草剂中的活性成分。
EPA此次行动源于世界卫生组织(WHO)癌症研究机构上个月发布的研究发现,该研究表示草甘膦“很可能对人类致癌”。EPA的杂草管理计划解决不了人类的健康问题,但该机构也应草甘膦的重新评估要求,分析健康数据,初步风险评估将在今年年底公布,同时还将公布其建议的杂草管理计划并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美国农业部和杂草科学家收集的数据,美国至少有14种杂草和生物已经进化出草甘膦抗性,影响了美国6000多万英亩的农田。除草剂抗性杂草阻碍作物生产,使耕作更加困难和昂贵。
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
将致癌物质分为四类
1类
对人类致癌
2类
可能对人类致癌
3类
不明确是否能对人类致癌
4类
不太可能对人类致癌
其中第2类又细分2A和2B
2A为很可能对人类致癌(probably)
2B为可能对人类致癌(possibly)
草甘膦被列入2A等级
成为“很可能对人类致癌物”
孟山都公司
生产的那些毒
1
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生产除草剂,使用二恶英
1957年二恶英被认定为污染源
2
20世纪60年代开发多氯联苯相关化学品
1976年多氯联苯被美国禁止
3
2015年3月世卫组织将草甘膦定义为
“很可能对人类致癌物”
opinion
北京三中院把孟山都追加为当事人是一个负责任的做法,合乎法理情理,有助于全面地发现事实真相。任何与农业和食物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都关乎公共健康和消费者知情权。
此案涉及的孟山都公司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也不例外。“农达”在转基因作物中广泛使用,包括我国进口的占全球市场60%左右的转基因大豆。所以,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残留对公共健康到底有怎样的影响事关重大。
——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严海蓉教授
“反转”志愿者的诉讼之路
长江商报消息 北京市民诉讼,要求公开孟山都除草剂毒理信息
□本报记者 陈玥辛 发自北京
从“转基因”出现的那天起,有关它的争论就一直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挺转”和“反转”之间的论战愈演愈烈,与它相关的每一个事件都会引起社会的关注。
近日,得知北京市第三人民中级法院将案件的利益相关方孟山都集团被追加为当事人,杨晓陆难掩兴奋:“听到这个消息我也很意外,说明三中院非常重视这个事情。”
在“反转”的道路上走了整整5年,这位年满62岁的老人5年里从对转基因一无所知到熟知每一个有关转基因的论著或者文件,作为“反转”志愿者的他做过很多事,每一段回忆对他来说都很重要但又不知从何说起。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位老人在2014年向农业部提起行政诉讼?孟山都集团为何一直不愿公开产品毒理信息?杨晓陆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说道:“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不能由孟山都公司自行界定,因为这涉及到十几亿人民的食品安全问题,不能由利益相关方自行定论。”
不得已的行政诉讼
杨晓陆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2009年,适逢中国农业部颁布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该证书一经发布就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个偶然的场合,杨晓陆第一次听人讲起转基因的种种是非,尽管当时主流科学界称转基因安全无害,但这与杨晓陆最初听到的专业人士的理论相去甚远。从那时起他就开始密切关注转基因问题。在发现超市卖的很多大豆油原料是转基因大豆之后,爱较真的他向农业部申请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信息,但未获得答复。
在这之后,杨晓陆的晚年生活几乎都被转基因信息占据了,他翻阅大量资料、研究报告,有时甚至连睡觉都睡不好。渐渐地他成为北京最活跃的“反转人士”之一。在杨晓陆看来,他最大的敌人就是转基因种子的领先生产商——孟山都公司。
孟山都公司是一家跨国农业公司,总部设于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其生产的旗舰产品Roundup(农达)是全球知名的草甘膦除草剂。在了解到转基因种子与草甘膦的关系后,杨晓陆于2014年2月10日向农业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孟山都公司草甘膦除草剂“农达”进入中国市场、对其颁发“安全证书”所依据的中国有资质机构完成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
农业部于2014年2月25日作出《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4号),告知:孟山都公司草甘膦除草剂“农达”于1988年在中国取得农药正式登记,按照当时的农药登记规定,孟山都公司提交了由美国Younger Laboratories试验室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2014年3月11日,杨晓陆又向农业部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孟山都公司1988年提供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及英文报告的中译本。
2014年6月4日,农业部作出《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8号),以孟山都远东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巳复函认为试验报告系该公司的重要商业秘密,含有重要的个人隐私及商业保密信息,从未向公众公开过,不同意公开该报告,该公司宣称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农业部同时告知杨晓陆,2014年2月25日的公开即是试验报告结果的公开。
2014年9月4日,杨晓陆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材料,对农业部提起行政诉讼。
世卫组织:草甘膦可能对人类致癌
孟山都被列为案件当事人后,长江商报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未获相关回应。该公司官网也未列出其联系方式,但长江商报记者按其官网“联系我们”一栏要求,填写了联系信息,截止发稿仍然未获回应。
而在孟山都中国官网最新发布的信息中,重申了草甘膦安全性。与其相对的是,早在2014年10月有媒体发文《中国应加强转基因大豆进口检查》,文中提到,世界卫生组织称每公斤大豆含有的草甘膦应低于20毫克。然而,阿根廷向中国出口的大豆每公斤含有100毫克草甘膦。文章还提到像草甘膦这样的除草剂与不断升高的患癌率、新生儿缺陷和其他疾病有关系。比如,在阿根廷的查科省,在国家推广农业生物技术后,新生儿畸形翻了两番。
2015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对草甘膦等有机磷农药致癌性的审查评估,将草甘膦重新评级为“对人类可能的致癌物”。该机构发表的研究报告强调:草甘膦除草剂的使用随孟山都抗草甘膦转基因作物的发展急剧增加。孟山都对这一结论回应称,“与全球所有监管机构得到的结论剧烈偏离”,要求世界卫生组织举行紧急会议解释这样的发现。
孟山都公司首席技术官傅瑞磊博士(Dr. Robb Fraley)表示,“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这一评级的结果非常令人气愤,因为它的结论与多家全球权威机构的结论大相径庭。数十年间全球权威监管机构不断地对草甘膦进行深入的、全面的安全评估,最终得出共同结论,即只要依照说明进行正确使用,草甘膦对人体健康是安全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选择对其结论有利的数据,带有明显的目的性和偏见。”
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怎么就和“转基因”挂上钩了呢?
在杨晓陆看来,“转基因种子基本上是专门为草甘膦除草剂而设计的。目前含有草甘膦残留的转基因作物大概占到90%。”杨晓陆介绍说,草甘膦除草的原理是固化土壤中的营养成分,使杂草等植物失去养分从而死亡。转基因种子因为对草甘膦具有抗药性才不会象杂草一样被杀死。由于使用了草甘膦除草剂,节省人工成本,但这样的后果是,转基因作物本身会含有草甘膦残留。对杨晓陆来说,草甘膦与转基因种子的存在会导致食物主权的流失,“因为非转基因的种子是不能碰草甘膦的,它会和杂草一样被草甘膦杀死。久而久之,为了适应高效的除草剂,本土种子的空间将会越来越小。”
政府信息公开难题亟待破解
对杨晓陆来说,案件发展到现在他已经很满足了,对于结果并不想妄加揣测。但这样一个案件无疑为政府信息公开加上了新的注脚。3月22日,“依法行政与政府信息公开公益诉讼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乐平在会上提出,信息公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答复率低,而信息公开的公益诉讼同时面临立案难、诉讼难、胜诉率低等问题。黄乐平对长江商报记者介绍说,2012年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共发出对283个地级市和4个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明确确认有268个城市均已收到申请、有265个已经达到法定答复期限的情况下,我们只收到了102个城市人社部门的回应,并且只有84个城市对问题进行了全部或部分的答复,占所有收到申请且届法定答复期限城市的31.7%。
黄乐平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最大难点就是如何平衡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2014年6月4日,农业部在给杨晓陆的《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8号)中强调,孟山都公司认为试验报告系该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含有重要的个人隐私及商业保密信息,在全球范围从未向公众公开过,不同意公开该报告,宣称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是不是国家机密,这是要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并且需要法定部门给予确认。但是,当商业秘密的确认以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在何种情况下应该公开信息,应该坚持平衡原则。”黄乐平对长江商报表示,“特别是这些信息涉及到公众的生命健康的时候,应该是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这些问题是转基因信息公开公益诉讼面临的焦点问题,也是信息公开公益诉讼面临的普遍问题。”
“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不能由孟山都公司自行界定,因为这涉及到十几亿人民的食品安全问题,不能由利益相关方自行定论。”杨晓陆对长江商报记者说。而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率低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同样面临胜诉率低的问题。
根据《中外法学》2014年第4期余凌云教授统计,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的315个政府信息案例的分析,在上述案件中,当事人胜诉的仅35起,占11.1%。之所以胜诉率不高,就是因为对申请人的举证要求过于苛严,完全凭行政机关的诚信,法院很少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去判断行政机关应否有此信息。
黄乐平本身也是一位反转基因志愿者,2013年6月至8月期间,他连续四次向农业部就转基因种植的四个问题申请信息公开均未果,并于当年11月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直到今年1月份才予以立案,历时14个月之久。本以为这样的一个公益诉讼,法院会公开审理,但未能如愿。黄乐平告诉长江商报记者,他将于4月7日前往法院领取判决书。
那么,如何破解政府信息公开难的问题呢?黄乐平告诉长江商报记者:“根据多年的经验,现在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已经达成共识,但由于涉及部门利益的时候,信息公开显得缩手缩脚。要真正做到依法进行信息公开,还需要一个长时间的过程。”
草甘膦的危害
2015年3月,世卫组织将草甘膦重新评级为“对人类可能的致癌物”
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称每公斤大豆含有的草甘膦应低于20毫克
阿根廷向中国出口的大豆每公斤含有100毫克草甘膦
目前含有草甘膦残留的转基因作物大概占到90%
非转基因的种子会被草甘膦杀死
opinion
信息涉及到公众的生命健康的时候,应该是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这些问题是转基因信息公开公益诉讼面临的焦点问题,也是信息公开公益诉讼面临的普遍问题。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