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对700个重点建设项目加强档案管理

16.05.2017  15:46
      为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继续实施的“项目年”工作,确保全省700个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近日,四川省档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服务“项目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档案部门、发展改革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抓紧抓实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重点保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落实、落细、有成效;以点带面推进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积极探索项目档案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在全省推广的工作模式,为全省项目档案工作注入发展活力。

        在前端控制方面,《通知》指出,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法人)建立项目档案工作体系,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合同管理、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纳入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落实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开展档案技术交底,完善管控和考核措施。

        在登记备案方面,《通知》提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及时向同级档案部门通报本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各级档案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分级负责做好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及时填报《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对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项目,档案部门要予以通报并限期登记。

        在过程指导方面,《通知》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分层分类、定点定向开展项目档案指导,切实做到全程跟踪服务。要与发展改革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同发文、同指导、同监督、同验收的联席制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下达项目计划和检查项目进度时,应要求建设单位同步做好项目档案工作。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管理环节,在检查项目建设时,要同步检查档案工作。

        在专项验收方面,《通知》要求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由档案、工程、质监、设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专家队伍,验收组成员应满足结构合理、专业互补、经验丰富的要求,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