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本本”,10个缅甸人坐船来中国

18.12.2015  12:07

  时间:12月16日 地点:绍兴柯桥法院

  缅甸姑娘小玛,不到20岁就从缅甸到云南打工,到如今已有12个年头。这些年里,小玛认识了一个云南当地小伙,两人结婚生子,小玛在中国安顿了下来。
  婚后,小玛听说浙江工资比较高,便和朋友来到浙江打工。刚开始,小玛在诸暨一家袜厂打工,去年底又换到柯桥平水一家袜厂打工。
  袜厂员工的流动性很大,每到年底都会有一批员工不做了。因此,每年春节一过完,老板都会为招不到人而烦恼。今年3月,袜厂老板又开始为招人而发愁,小玛提出可以帮忙。
  这并不是小玛第一次帮忙介绍缅甸工人了。此前,她曾替诸暨袜厂的老板介绍了10名缅甸工人,她还从中赚了一笔中介费。这次,小玛见平水的老板也想招工人,就打算再介绍缅甸的亲戚朋友过来打工,顺便又能赚中介费。
  “我帮你从缅甸那里招几名员工过来,保证工资开得低,而且稳定,你觉得怎么样?”小玛提议。老板同意了,还和小玛约定了中介费。
  小玛有个缅甸朋友阿林,曾经提过想到中国打工。于是,小玛让阿林再多找几个人一起来中国。“如果你们有马邦丁(即缅甸身份证)就办本本(即临时出入境证)来中国。如果没有本本,就坐船来中国。”小玛告诉阿林,走水路能偷渡到中国。
  今年4月初,阿林带着9个缅甸人来到了平水,在厂里做袜子定型工作。6月,平水派出所民警和柯桥区出入境管理大队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了这些外籍员工。一查才知道,这些缅甸员工都没有护照,是通过水路偷渡入境的。
  小玛到中国多年,已经能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法庭上,小玛说,她不了解中国法律,也不知道这么做是犯法的。
  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小玛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阿林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偷渡入境的缅甸人均被强制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