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在42个省级部门法治政府信用建设考核评价中名列第三

16.02.2015  01:41

      2014年,我省按照“信用浙江”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构建质量信用制度、搭建质量信用平台、探索质量信用应用、严格质量信用监管、弘扬质量信用文化为重点,扎实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2014年底,根据《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有关信用建设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4〕1032号)要求,省质监局从质量信用工作部署、责任落实、信息报送及时性完整性、信用奖惩实施、失信黑名单建设等方面进行梳理,将自评打分表、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报至省信用办。日前,省信用办下发了省级有关单位信用考核排名,省质监局得分2.8分(满分3分),在42个省级部门中排列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