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公布2016年度37个浙江省节水型灌区

12.01.2017  17:06

 

【本站1月12日讯】近日,我厅和省节水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节水型灌区(园区、灌片)名单的通知》,对2016年度确认达到浙江省节水型灌区建设标准的37个灌区(园区、灌片),授予“浙江省节水型灌区(园区、灌片)”称号。

 

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由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申报,我厅组织评审。此次获2016年度“浙江省节水型灌区”称号的有杭州市临安沙田畈灌区等3个,宁波市奉化马岙水库灌区等4个,温州市瑞安丰和翻水站灌区等3个,湖州市安吉赋石水库等3个,嘉兴市秀洲谈家桥灌区等2个,绍兴市上虞大齐岙水库等2个,金华市兰溪东风水库灌区等4个,衢州市柯桥五十都生态农业园等6个,舟山市岱山摇星浦灌区等3个,台州市罗岙水库灌区(农博园灌片)等4个,丽水市龙泉大汪灌区等3个。

 

通知》指出,建设节水型灌区是“五水共治”中水利部门“抓节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效抓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节水型灌区(园区、灌片)建设的检查指导,引导积极创建节水型灌区,不断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我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推进“五水共治”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