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运决战之年整治工作启动2个月 舟山海事铁腕治违显决心

18.05.2017  10:12

  中新网浙江新闻5月17日电(记者 林波 通讯员 张成琦)“船长,你船当班驾驶船员涉嫌无证驾船,请接受我们调查。”5月12日,舟山岱山海事处执法人员登上“庆丰2”轮检查发现,该船船长和1名当班驾驶船员当场无法提供证书,执法人员随即对其进行了调查,这是舟山海事局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一幕。

  2017年是专项整治工作“3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是整治工作的决战之年。舟山海事局严格按照执法标准,落实由港航、边防等部门参与的海上联合执法工作,铁腕手段彰显打非治违决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自3月16日至5月15日,决战之年整治工作全面启动2个月,由舟山海事局牵头的海上联合执法组在辖区共查获违法运输船舶130艘次,其中内河船6艘次,黑名单船舶2艘次,上排船舶4艘次,拘留15人次共计161天。

  严厉处罚“吓逃”违法船舶

  针对内河船舶、“三无”船舶、证书不齐船舶,以及船舶超载、未按规定配备合格船员、未按要求使用AIS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舟山市整治办统一了执法标准,各单位根据违法违规情况采取对船舶留滞、上排,无证驾驶船员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等措施,对于涉嫌犯罪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移交司法、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近日,联合执法组在东霍山水域巡航过程中,发现一艘船名为“荣昌618”的船舶,该船无法提供有效的船舶及船员证书。联合执法组当即通报岱山县整治办,并责令该船驶往岱山高亭中心渔港接受调查处理。

  最终,该船被强制上排,并被海事行政处罚共计罚款46500元整,涉嫌无证驾驶的船长被边防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0天。

  在对“黑名单”船舶巡查工作中,舟山海事局协助政府及相关单位对已落实停航控制措施的船舶展开定期巡查,重点检查停航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严厉的处罚、监管让违法船舶望而生畏,辖区内水路货运船舶违法违规情况得到了有效控制。

  “利剑”行动显联合执法威慑力

  3月22日,舟山海事局会同舟山市港航局、舟山市安监局、舟山边防支队共同发起代号“利剑2017”为期一个月的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各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舟山港域的锚地、矿业码头、砂石宕口、临时黄沙过驳点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利剑2017”行动期间,舟山海事局共牵头组织海上联合执法行动6次,出动各类执法船艇13艘次,执法人员70人,现场检查船舶27艘,查处违法违章船舶5艘。

  在“利剑2017”行动中,舟山海事局按照每周不少于2次的频次要求,联合港航、边防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联合执法组根据舟山市公安局的《关于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若干问题的批复》,重点对多次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所驾驶的机动船舶未按规定取得主管机关核发的相关有效证书等9种“情节严重”行为实施打击。

  5月3日,海事执法人员在朱家尖钓鱼礁水域巡航时发现疑似内河船“顺强顺”,海事执法人员通报港航、边防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登船检查,确认该船实际船名为“龙汇达1566”,属于内河船且船长不在船。联合检查组随即对该船实施强制上排留滞,对无证驾驶船员移送边防部门实施拘留。

  齐抓共管防止“死灰复燃

  为严防各类违法违规现象“死灰复燃”,巩固水路货运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舟山海事局根据地方政府部署,结合辖区水上形势变化,配合舟山市安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完成非法作业点规范整顿任务。

  舟山海事局将打非治违工作结合到日常巡航巡查工作中,突出辖区作业点排摸,对查获的每艘船舶均追查其装卸作业点并通报市整治办,由市整治办向各区县(管委会)政府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其按照市整治办统一执法标准对为违法违规船舶提供装卸服务的装卸作业点进行整治。

  目前,舟山海事局已通报市整治办对舟欣船务、恒邦建材,凯晶建材,豪舟物流,港口浦沙场、海江船舶等6家公司的8个海上黄沙临时过驳作业点进行整治,且已责令存在违法行为的两个海上黄沙临时过驳作业点分别停业整顿1个月。(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网浙江

浙江舟山边防官兵做好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图为:边防官兵帮助渔船民加固船舶。浙江新闻网